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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市农民收入可持续稳定增长研究

    作者:刘武勤 出版时间:2014年12月
    摘要: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遵义的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骄人业绩,农民收入实现跨越式增长。但是,遵义市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业底子薄,农民收入低及收入差距大的格局还没有根本改变。本文就三十多年来遵义市农民收入结构进行剖析,分析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并就如何建立农民增收及保持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措施。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素有“黔北粮仓”美誉之称的遵义,在农业农村工作上取得了骄人业绩,农民收入实现跨越式增长。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遵义市农业发展最快、农村面貌变化最大、农民得实惠最多的十年。但是,遵义市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业底子薄,农民收入低及收入差距大的格局还没有根本改变。在此,本文就三十多年来遵义市农民收入结构进行剖析,分析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并就如何建立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长效机制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一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阶段性分析

    1981~2012年,遵义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6元增长到6061元,增长了29.9倍,年均增长11.7%,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见表1)。

    表1 1981~2012年遵义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

    第一阶段(1981~1985年):农民收入快速增长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进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调整了生产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热情,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使得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得到大大地提高,农村经济出现空前的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迅速增长,由1981年的196元升至1985年的306元,5年内增长了56.1%,年均增长了11.8%。

    第二阶段(1986~1992年):农民收入在波动中缓慢增长阶段。这一阶段,农业生产的快速增长,使农产品第一次出现了“销售难”的困境,并因为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激励效应递减等因素,我国农业发展整体出现放缓的迹象,农民出现增产不增收现象,增收难度加大,农民人均纯收入虽然由1986年的324元增至1992年的570元,年平均增长9.9%,但增幅比上一阶段年均少1.9个百分点。

    第三阶段(1993~1997年):农民收入恢复性增长阶段。在此期间,政府部门连续两次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加上国家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就业政策的逐渐放开,农村劳动力出现自发流动到城市或其他地区的市场,使得农民收入出现恢复性增长。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投入力度,所以这一时期农民收入实现了高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3年的699元增长到1997年的1554元,年均增长22.1%,比上一阶段年均快了12.2个百分点。

    在此期间,政府部门连续两次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再加上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业,农民收入增长,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力度,所以这一时期农民收入实现了高增长。

    第四阶段(1998~2005年):农民收入增幅持续回落阶段。这一时期,农产品供给出现了阶段性、结构性过剩,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农业增产不增收,土地撂荒现象严重。同时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大部分乡镇企业由于规模小,技术落后,档次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特别是发达地区的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更是举步维艰,使其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作用被削弱,农民增收的压力加大。农民收入由1998年的1621元增加到2005年的2319元,年均增长只有5.2%,比上一阶段慢了16.9个百分点。

    第五阶段(2006~2012年):农民收入进入新一轮增长阶段。为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中央从2004年开始,连续发出9个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决定的“一号文件”。增加农业补贴、取消农业税等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使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强,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6年的2419元增加到2012年的6061元,年均增长16.6%,比上阶段快了11.5个百分点。

    二 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结构分析

    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构成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四个组成部分。观察农民人均纯收入各组成部分的变化,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工资性收入逐渐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占比重不断增加。从1981年到2012年,这一比重上升了38.4个百分点,年均增长18.4%,这一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工资性收入构成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这主要得益于国家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外出人员的不断增多、工资性收入水平的快速增长。

    二是家庭经营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其所占比重不断下降。1981年农民家庭经营人均收入所占比重高达87.8%,到2012年其所占比重为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