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12月 |
自2010年8月26日成立以来,深圳前海合作区的开发建设已经进入第四个年头。2014年是前海开发开放的“突破年”。前海合作区肩负着为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探索新道路、深化深港合作开创新模式、经济转型升级开拓新经验等重担。2014年初,深圳市政府工作会议中提出“三化一平台”的工作内容,将前海合作区作为深圳进一步“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的主平台,实施进一步的开发开放。
一 前海合作区的发展定位
如果说30年前中国改革开放的重心是通过建立“经济特区”、“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非均衡发展方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经济从“计划”到“市场”的经济体制的转型,那么30年后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心则是通过建立“特区中的特区”、自贸区等形式,在机制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学习、探索、培养、创造、形成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市场真正实现在资源配置中的绝对性作用。而前海合作区的建立正是以制度创新为先导,特别是在深港合作、现代服务业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为国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10年8月国务院在批复前海合作区的文件中对其战略定位做了明确规定,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体制创新、科学高效,高端引领、集约发展,统筹规划、辐射示范的原则,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深化与香港合作,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促进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努力打造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1]。
综观前海合作区的发展规划,前海合作区的发展定位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诠释。
(一)前海合作区首先是一个“示范区”
打造前海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和“金融改革示范区”,是国家赋予前海的重要使命。“示范区”是前海合作区的一个重要标签。前海合作区作为“示范区”的示范作用,更多地体现在体制机制上的改革创新,并带来全国范围内的示范效应,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于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尤其是金融业的发展是前海合作区的重要内容
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前海合作区的产业定位,而其中金融业是发展的重中之重。将香港发达的现代服务业移接到前海,并联合香港共同构建国际金融中心是前海现在和将来要做的事情。
(三)深化与香港的紧密合作与融合发展是前海合作区发展的重要途径
30年前的改革开放,与香港的紧密合作,成就了现在国民经济总量排名全国第四的深圳。而30年后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前海合作区将继续深化与香港在经济、社会、文化、人才往来等方面的紧密合作与融合发展,共同创造两地的再次辉煌。
二 前海合作区取得的新进展
2014年初,前海管理局颁布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4年改革创新工作要点》(下文简称为《工作要点》),在构建区域金融体系、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和全国人才管理改革实验区等方面,对前海合作区2014年的开发开放做了明确的工作安排。作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这一年里在《工作要点》的指导下,在“示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及“深化与香港的紧密合作和融合发展”三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本小节将分别从以上三个方面综述前海合作区在这一年里所取得的新进展。
(一)作为“示范区”所取得的新进展
前海合作区是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示范区”,这是国家赋予前海的重要使命。这里的“示范”作用,更集中体现在实现各种政策、制度在前海的先行先试,从而形成“可复制经验”推广至全国。主要包括土地管理制度、金融机制、法律机制以及管理机制的改革创新四个方面。
1.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
2014年是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的重要一年,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仍然是合作区制度创新的重点。自2013年5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管理改革创新要点》(下文简称为《土地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