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
一 研究背景与调查数据来源
(一)研究背景
新社会阶层是指改革开放以来,从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阶层中分化出来的,存在于传统体制之外的新社会群体人士。
甘肃省为落实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及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1]的目标,出台了一系列贯彻落实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的政策措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推进甘肃省非公经济发展,全省非公经济呈现总量扩张、增速加快的良好态势。为全面了解业界对甘肃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评价与诉求,进一步优化甘肃省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本项研究从公民视角,选择甘肃新阶层人士为被访问对象,以新社会阶层人士对甘肃省非公经济发展环境的评价与诉求为主题,从宏观和微观角度研究分析新社会阶层人士对甘肃省非公经济发展环境的评价与诉求,旨在透过新阶层视域折射甘肃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的不足及其需要进一步改善的方面,从而推动完善甘肃省扶持非公经济发展政策和制度,优化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为推动甘肃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增添新活力,具有重大学术理论和现实实践意义。
(二)调查数据来源
本项研究采用问卷随机抽样与访谈相结合的方法,以问卷调查为主访谈为辅,问卷使用SPSS数据库统计软件录入。共发放问卷300份,有效问卷280份,有效回收率为93.3%。文中使用的数据、图表等如没有特殊说明,均来自课题组进行的“新社会阶层对甘肃省非公经济发展环境的评价与诉求”问卷抽样调查。鉴于本次被访问对象新阶层分布广,问卷因受经费、人力等多重因素制约,受访面难于顾全地域分布的东西南北中,因此本次问卷调查以新阶层职业分类为基数,从职业分类种类齐全和从业人员数量考量,故选择省会城市兰州市为田野调查点。受访问对象是居住在城市的新社会阶层从业人员,按其职业分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等六个行业的从业人员。从受访问者性别结构看,男性147人,占总数的52.5%,女性133人,占总数的47.5%;从年龄分布看,50岁及以下268人,占总数的95.7%,51岁及以上12人,占总数的4.3%;从受教育程度看,本科以下的91人,占总数的32.5%,本科及以上189人,占总数的67.5%;从职业分类看,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46人,占总数的16.4%,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35人,占总数的12.5%,个体户50人,占总数的17.9%,私营企业主47人,占总数的16.8%,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50人,占总数的17.9%,自由职业者52人,占总数的18.6%(详见表1)。统计数据显示,新阶层人士呈现年轻化和高学历的特点。经SPSS数据库统计分析软件检测,结果显示问卷设计各项指标合格,田野调查点能满足问卷各项指标需求,被访问对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我们认为本次调查数据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甘肃新阶层对非公经济发展环境的评价。
表1 受访问对象的基本情况
续表
二 新社会阶层对甘肃省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评价
(一)政策法制环境
1.对政策环境持肯定态度
为考量新阶层人士对甘肃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评价,在问卷中设计了“您对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是否满意”的问题,调查问卷数据分析显示,在新阶层对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环境总体评价中,受访者中9.3%认为“满意”,49.3%认为“基本满意”,35.4%认为“不太满意”,6%认为“很不满意”(详见图1),其中基本满意和满意之和占受访者总数的58.6%,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之和占受访者总数的41.4%,表明大多数受访问者对甘肃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环境持肯定态度。从新社会阶层人士不同职业从业者对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评价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满意”和“基本满意”两个变量合数显示,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私营企业主的被访者,对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满意度较高,满意度分别占受访者总数的80.4%、74.3%、66%,“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两个变量合数显示,个体户、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