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养老、医疗两大块,本文主要就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进行舆情调查和分析。甘肃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在国家大政策背景下积极稳妥推进的,从最初的农村养老保障试点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障的全覆盖再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全面实行,甘肃省农村养老保障经历了逐步完善的过程。伴随着加快推进城镇化的步伐,我国必然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养老保障制度。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就是城镇化的直接体现,进一步统筹城乡养老保障制度也势在必行。2014年7月,我国出台了由人社部和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城乡养老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该办法全文共有11条,主要是鼓励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积极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以此来提高农民工的养老保障水平,以适应城镇的发展进程。本文就这一政策的推进在农民工中的反响做深入调查和分析,考察当前统筹城乡养老的社会保障政策在推进中是否存在阻力,分析其中的原因,并试图提出具有实际价值和可供参考的对策建议。本文通过问卷的形式了解民意舆情,调查对象为农民工,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到有效问卷287份,实际回收率为96%,调查地点在兰州市安宁区、七里河区以及皋兰县、榆中县。
一 调查结果基本情况及分析
(一)调查对象的人口学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对象是农民工,其基本情况如表1。
从本次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可以看出,男性农民工比例要高于女性,但夫妻两人同时外出务工的情况也很普遍。从年龄上看,20~45岁的居多(67%),说明外出务工者多为青壮年劳动力,也有因家庭经济原因而外出务工的中老年群体(33%);从婚姻上看,已婚者居多(49.1%),且多数都有小孩,这些孩子有的跟随父母,有的是在农村被老人照料的留守儿童,也有在外读书的大、中专学生;从户籍所在地看,多数(73.5%)为农村户籍,但也有相当一部分(26.5%)已经取得城镇户籍,取得城镇户籍的方式主要是通过购房成为城镇居民;从月收入上看,多数(73.5%)在1001~3000元之间,主要从事餐饮、物流、建筑、装修、家政等行业,其中也有长期的个体流动商贩以及固定的个体商户。从表1中也可看出有相当一部分被调查者(26.5%)有较高的月收入,他们主要是从事长途运输或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比如在建筑工地开塔吊或在企业中从事数控机床操作、电气焊等工种,有的农民工被一些大型企业如电力公司、铁道公司、燃气公司、建筑公司等长期雇用,也能取得较高且较为稳定的收入。
表1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参加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农民工全部参加了城乡养老保险,主要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也有少数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统筹城乡养老保险的新型举措,将原来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统筹整合,从而打破了城乡界限,简化了国家养老保障的类型,同时也提升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层次,适合不同经济收入群体的购买需求。但是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仍然跟不上时代的需求,广大农民工、在乡农民、城镇失地农民以及其他城镇非职工群体等不仅要在户籍上实现城乡合一,还应在养老待遇上跟上城镇化的水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的转化。因此,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就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事情。下面是此次被调查者及其家人的基本养老保障情况,见图1。
图1 被调查者及其家人参加养老保险类型情况
图1表明,从参与养老保障类型看,绝大多数被调查者及其家人(7成以上)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少数被调查者及其妻子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调查者的父母和子女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实例,总体上看,参加商业保险的情况也属于少数。调查中,我们得知绝大多数的农民工愿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要是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层次多,灵活方便,也是广大农民工能够负担的一种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与度低主要是因为被调查者认为这种养老保险的诚信度要低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的缴费额度也高于普通养老保险,因此并不普遍。对于2014年国家出台的《城乡养老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许多被调查者还不了解,少数参与这种养老保险的被调查者多是长期在城镇生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并从事较为稳定职业的群体,如长期被雇用在国企中的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