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5月 |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在解决“三农”问题方面提出两大重要举措:一是完全免除沿袭了两千多年的农业税;二是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标志着旧时代的结束和新时代的开始。其背后的逻辑是由城乡分割走向城乡统筹。统筹城乡发展,便是将共同体的两个部分——城市与乡村——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的过程。本文试图从国家整合的角度,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学理性解释和分析。
一 国家与社会的二元整合:城乡分化
根据党中央的精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适应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而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它的现实依据是日益扩大的城乡差距和广大农村人口难以合理分享现代化成果。那么,为什么在高速现代化进程中,城乡差距却日益扩大,甚至导致“一个中国,两个社会”的格局?这需要我们从中国的国家整合的特点加以解答。
所谓国家整合,又称国家的一体化,即通过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力量将国家内部的各个部分和要素结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国家整合作为一个过程,它是在社会分化的过程中对业已分化的部分加以调整、统筹并形成整体的产物。而国家整合的主体是控制国家资源的国家治理者,他们本身又具有自主性。因此,由国家整合意识和能力构成的国家整合模式又决定着国家各个部分的分化情况。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构成要素最复杂、社会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国的国家整合表现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整合特点,由此产生的结果就是城市与乡村的分化。
人类共同体自从出现了城市,就有了城市与乡村的分化。马克思认为:“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一次分工,就是城市与乡村的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至现在。”
中国有着悠久的农业文明。在以农业文明为支撑的传统中国,城市与乡村的分化表现为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分化。乡村是传统中国的历史出发点,城市则是政权统治的堡垒。
在传统中国,国家主要依靠国家强制统治与乡村自我整合进行治理。以城市为根基的皇权—官僚体系通过散布于不同地方的行政性城市对广阔的国土和众多人口进行统治。为维系统治机器的存在与运转,必须向居住在乡村的人口征收赋税和兵役。纳赋税和服兵役是农村人口作为“臣民”的一种天然义务。国家对乡村的整合主要是一种不受整合对象制约的行政性整合。正如马克思所说,“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