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10月 |
一 北京具备文创产业倍增的发展土壤
一个城市的文化产业要发展得好,一般须具备五方面的条件:一是深厚的文化积淀;二是新技术应用,特别是数字技术得到了普及应用;三是集聚了大量文化企业形成了创意阶层;四是知识产权保护、金融、保险、通信、技术服务、教育等现代服务业比较发达;五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文化消费潜力大。北京具有的比较优势主要有:(1)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2)发达的数字网络技术;(3)充沛的人力资源优势;(4)繁荣的文化传媒产业;(5)旺盛的文化消费需求。这都是北京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的重要条件。
同时,北京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石逐步铺就。早在“十五”时期,北京市就提出适当优先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十一五”时期,北京城市定位有了重大调整,城市定位确立为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而此前的经济中心则不再出现,这是北京市发展目标的历史性变化。同时,北京还提出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十一五”时期,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成为仅次于金融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发展成果显著,结构布局日趋合理,为“十二五”时期北京市文化产业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1.政策措施保障有力
最近一些年,文化自觉意识推动北京市建立了完善的文化经济政策体系。中央高度重视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的文化建设,明确提出要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首都文化的建设发展,北京市及相关文化部门编制和出台各项文化规划。《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北京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首都产业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任务,明确提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使之成为首都经济的支柱产业”。2006年11月7日,北京市正式发布《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主张建立起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支持体系。随后,制定并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明确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领域,明确投资管理方式,鼓励非公有资本及海外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同年12月出台《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制订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研究建立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指标体系。2006年还制定并发布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12月14日评估认定首批1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引导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
迈入“十二五”,北京市在《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出台《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目标占全市GDP的比重由“十一五”期间的12.3%提升至15%,并将全力打造世界出版创意之都、亚太演出中心,推进特色聚集区建设。为谋划“十二五”时期北京文化的更大发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中共北京市委颁布了《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这标志着北京将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加快首都文化的发展,从全局发展的战略高度推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
2.经济效益逐步彰显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北京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已从培育引导期转入全面繁荣发展期,成为首都经济繁荣的亮点。投资旺盛,文化消费持续增长,民间、外资、传统产业转型企业等都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文化创意产业成为北京市投资的热点领域。同时,北京居民文化消费持续增长,2011年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603元,同比增长10.1%。旺盛的投资和高涨的文化消费需求,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十一五”时期,北京市第三产业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已经超过75%,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北京市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