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3年10月 |
一 在英国,概念的统一并不那么重要
金:我们当年讨论的一些论题今天仍然没有结束。当前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概念的混乱无序,杂乱无章,导致思想的混乱,产业发展的混乱和经营管理的混乱。
霍:的确,在中国,目前的问题之一是概念混淆。什么是创意,何为创意产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导致有些地方政府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
金:英国在1980年代也曾经用过文化产业这个概念,现在用创意产业,其中包含13类。那么旅游观光、足球等应该如何归类?你认为英国人在这些概念方面清楚么?
霍:英国人基本接受政府的定义,但是在实际的产业发展和市场贸易中,我们很少使用这种分类,尤其是体育类,它就是体育,体育可以成为体育产业,并不是创意产业,但通过传播等方面,它可以与创意产业联系在一起。
金:作为一个大一统的国家形态和多样化的巨大市场,中国很想把这些不同的提法统一起来,有一个标准。英国作为创意经济的领军国家,是否可以厘清各种不同的说法,帮助我们进行概念上的统一?
霍:对于中国来说,概念的统一可能十分重要,但对于我们来说,概念不统一并无大碍。你们可以使用英国的标准,也可以加入自己的东西,中国的一些城市也把会展业纳入其中,还有的人认为不光是体育,在外面跑跑步也是创意产业,但这肯定就不算创意产业了,甚至在某些电影的制作和发售环节中也不存在创意。但这些都无所谓,我们不必在概念上这样“斤斤计较”。
金:但至少有一个问题是存在的:在文化创意产业的评估和测度方面如果没有标准的话是很麻烦的,尤其是对于这样一个大国的产业、行业的管理和城市之间的比较。
霍:如果有统一标准固然好,中国的各个城市的确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如果能像工业生产那样有一个标准,那会对创意产业很有帮助。但问题是没人能够定义艺术、文化和创意的标准。所以大可不必对创意、创新概念上的多元感到失望。
金:目前在欧洲很多人主推文化经济,提出文化经济学;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提出创意产业与创意经济;英国人使用创意产业;美国人用版权产业和娱乐产业;还有很多国家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用文化产业;等等。在传媒产业方面有注意力经济、眼球经济、文化旅游与休闲产业、时尚产业、体验经济等概念。另外与高新科技相关的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的新媒体有如Facebook这样的社交网站新业态。你认为这些不同的概念之间有什么区别?是否可以统一?
霍:版权产业更侧重法律方面的概念。但我不太觉得这一系列的概念有什么问题。有时我们总想要整齐划一,但生活并不是那么单一化的。尤其是管理者,他们总想通过统一的概念更容易进行控制和管理,但创意是不可控的。创意灵感不可控,创意人才很难控,创意企业的发展也很难预测和确定。如果政府完全没有概念,那么我们有责任帮助他们认识了解,但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会愈加认识到概念的统一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重要,因为创意产业总是融合了很多行业。
金: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同意你的观点。文化创意产业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概念,而是在现实社会经济中发生发展并且不断变化着的现实实践。作为一种实践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