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
2012年10月,中央电视台推出调查节目,提问“你幸福吗?”由此引发了国人对幸福问题的思考。随后,许多地方政府把幸福社会作为其执政目标。截至2012年10月底,已有百余城市将“幸福社会”设定为其施政目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所谓幸福社会,是指政府在施政的过程中注重人们的幸福体验,关注民生,通过各项措施使人们都能够过上幸福生活的一种理念,它是一种深刻体现以人为本价值立场、以国民幸福为宗旨、以共建共享为特征的社会建设施政纲领。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在当前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加强社会建设,以更大的政治勇气与智慧深化改革,攻坚克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从哲学高度进一步探讨幸福社会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无疑可深化对“幸福”“幸福社会”的理论思考,引领和推动幸福社会的建设。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作为拥有八千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在建设幸福社会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它是中华民族幸福社会的缔造者、推进者和坚强的领导核心。
(一)实现人民幸福是党的宗旨和使命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无产阶级政党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P282)毛泽东说过:“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就是我们的出发点。”[2](P1094-1095)《中国共产党章程》uu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就深刻阐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党的宗旨、使命和价值取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表明了党的人民主体论的鲜明价值立场,它要求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毛泽东在陕北延安时曾说:“我们走到哪里,都要牢记为民兴利除弊,我们共产党的干部战士,就是为人民造福的。”[2](P1004)毛泽东又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2](P1006)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幸福。可见,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实现人民幸福就成为党的宗旨和使命。
(二)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奋斗历程,就是领导人民不断缔造和推进幸福社会的创造性实践过程
幸福社会,是一个具体历史的动态演变过程,幸福社会的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从纵向来看,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为人民谋取幸福,亲手缔造并不断推进幸福社会。为了让人民过上独立、自由和解放的幸福生活,党团结带领人民前仆后继,顽强奋斗,推翻了“三座大山”,实现了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人民解放,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奠定了人民幸福的制度基础,并把贫穷、落后的中国变成了日益走向繁荣富强的新中国,使人民过上了自由、平等和独立的幸福生活。为了让人民过上富裕、公平、公正、和谐、民主、文明的幸福生活,党领导人民实行了改革开放,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国家一天天强大起来,人民一天天富裕起来,社会越来越公正、和谐、稳定、文明。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艰苦努力,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际地位日益提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美好前景。今天,党又积极回应人民对新的幸福生活的殷切期待,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不断把改革开放引向深入,不断把人民的幸福生活提高到新的水平和更高的境界,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正在奔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幸福大道。
(三)人民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和根本动力
所谓幸福,通俗地讲,就是让生命、情感和精神处在一种好的状态。幸福既是一种客观状态,又是一种主观体验,是主体的一种心理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