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
一 关于幸福的话语伦理逻辑及其有效性问题:社会情境和理论情境忧思
进入幸福的理论和实践语境,我们可能最需要追问的第一个问题是: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社会背景下,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够自主地、自觉地、自信地谈论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真实的幸福?
面对一个多文化与价值观因素交织、多力量复杂冲突与博弈、多权变交相渗透并实质性参与各种资源竞争的异质性的巨型复杂化社会,面对这种社会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单纯以学理化的方式去思考和研究,常常显得非常的捉襟见肘。
在一个学术边界日益模糊不清的时代,我们自以为是地秉持既有的理性思维原则和方法,以及我们寄希望于哲学创制核心理念的能力,被其他学科——比如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政治学等不断挑战,哲学关于许多现实问题的言说,远不如其他学科更为深刻、更为有效、更具有时代精神高度和解释力。以对幸福之实质的准确把握为例,我们就不难深刻地感受到这一点。事实是,当我们以“哲学的方式”探讨究竟什么是幸福的时候,经济学家已经提出了“幸福的实现定则”——幸福是欲望的满足程度,欲望实现构成幸福,没有实现则痛苦[1](P7);社会学工作者已经提出了“衡量和评价社会幸福生活”的指数和指标体系问题[2];政治学家已经提出了“幸福新政”的理念和方略;心理学家则已经给出了测量一个人是否幸福的完整而详细的科学量表[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赛利格曼提出了一个幸福的公式:总幸福指数=先天的遗传素质+后天的环境+你能主动控制的心理力量(H=S+C+V)。总幸福指数是指你的较为稳定的幸福感,而不是暂时的快乐和幸福]。
显然,在社会各界都在热论幸福的时候,我们更关心的问题是:关于幸福的言说如何才是有意义的?我们究竟如何谈幸福?在何种思维框架内谈论幸福才是真正有效的?当我们认真地研讨幸福的话题时,我们能不能也先来联系自我实际,反身自我追问一下:我幸福吗?我日子过得真的算幸福吗?我的事业、工作和实际的生活境遇能够促使我获得一种无忧无虑的幸福感吗?我有实际的、持久的幸福生活体验吗?其实,仔细想一想就会明白:当我们被问及“你幸福吗?”当我们回答“幸福”或者“不幸福”,其实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当一种意识形态和政治试图用或者不得不用这样的方式来了解民众的幸福体验的时候,其正当性其实已经大可怀疑了。
当代中国社会,对于每一个普通的中国民众来说,幸福可以很简单,对于一个农民,今天买了一部二手手机,第一次使用手机,幸福得不得了。幸福同样可以很复杂。对于幸福的真切体验,来自财富与工资收入的增加、生活质量与水平的提高、住房面积的不断增大等,但这是幸福吗?幸福是对一种稳定的、健康的生活方式的追求,是对人际关系的追求,幸福一定是可持续的,而不是脆弱的。
思想史上,幸福本属于伦理学的话题,但至少康德就明确指出,这个问题说不清楚。康德幸福观的三层含义分别为感性幸福(即自然幸福)、理性幸福(即道德幸福)和神圣幸福(即永福)。康德的幸福观主要定位在感性层面上,而理性层面和神圣层面的幸福要么只是一种类比,要么只能属于神,从而不能称其为一般而言人所追求的那种幸福[3](P166)。
二 自由且更有尊严的幸福:“公民社会”权利保障预期及其有限的价值理性期待
当代美国著名学者、哥伦比亚大学资深教授路易斯·亨金(Louis Henkin)明确指出:“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