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1月 |
2008年7月16日到20日,本文作者对安徽省蚌埠市民间组织主要社会团体的发展现状及其社会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机制进行了调研。于7月16日早上7点到达蚌埠,7月20日晚上离开。7月16日早上八点与蚌埠市民政局副局长米旭东、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张群座谈至上午12点,下午与张群局长讨论了调研的具体安排。晚上召开了包括科协、经委、社科联、民政局等单位直接负责民间组织的主管负责人以及蚌埠市心理咨询师协会会长在内的座谈会。17日上午首先去张公山四村社区居委会调研社区民间组织,之后去了蚌埠市公关协会。下午去了蚌埠市(福建)商会与科协。18日上午去蚌埠市怀远县高老庄黄瓜协会调研,下午去了蚌埠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晚上与将于20日成立的蚌埠市玉文化促进会的有关责任人举行了座谈。20日上午参加了蚌埠市玉文化促进会的成立大会。概述如下:
一 蚌埠市民间组织及其社会责任概述
据蚌埠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统计,截至2008年6月底,蚌埠市各类民间组织已达3014个,其中社会团体47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9个,备案登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839个,备案登记社区民间组织1543个,会员总数超过60万人,吸纳就业近4万人。活动涉及十几个领域,其中工业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较快。2005年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现场会在蚌埠市召开。
1.蚌埠市政府对民间组织的基本态度
蚌埠市政府对于民间组织的基本态度基于民间组织的类型不同而不同。总的看来,是“不要把民间组织推向政府的对立面”,[1]而是“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高度”,积极“利用”民间组织把“政府管不了,(公民)单个做不了”的事情处理好,[2]为实现“经济的争先崛起和跨越式发展……在全面创业中,充分发挥各类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3]“工作重点是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4]
对于行业协会,由于其在“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5]且在地方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如“2006年共协助政府招商引资2.8亿元,古玩商会2006年7月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蚌埠)古玩玉器奇石博览会,交易额达6000多万元”,政府对于行业协会的基本态度是“重点培育和发展”。[6]根据《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政府对新组建的行业协会给予10万元的资金补助,政府每年还将根据协会提供服务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7]到目前为止,共有8个工业行业协会获得了政府10万元的开办资金。
对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由于其中不少成为支撑县域经济发展、拉长农村产业化链条的有效载体,如新野蔬菜协会、唐河黄牛合作社等,在这些民间组织催生带动下大大提高了市农民组织化、专业化和科技化水平,加快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8]政府对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基本态度是“培育和发展”。“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现有民间组织改革调整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找好本地区工作突破口和着眼点,积极建议和引导民间组织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为发展地方特色经济服务。要把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作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努力做到简化登记手续,切实加强监督管理。”[9]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会宗旨,以县、乡两级为重点发展了800多个各具特色的协会,帮助指导协会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自律机制。充分发挥样板协会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广“公司+协会+农户”的模式,通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带动农村致富。民政部门出名了《蚌埠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管理办法》、《蚌埠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备案登记表》;在具体工作中遵循“先登记、再培育、后规范”的工作方针。“先登记”就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放宽条件、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对乡镇(村)农村专业协会注册资金放宽到5000元以上,单位会员放宽到8人以上。对达不到登记资格条件的,经乡(镇)政府同意,民政部门实行批准备案制,先纳入培育发展和管理范围,条件成熟后再登记,首先赋予协会一个法人的地位,以有利于其开展活动。[10]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