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12月 |
2012~2013年,中国创意经济连续显现快速发展态势。2012年,大陆地区文化创意产业总产值突破4万亿元,实现增加值18071亿元,比上年增长16。5%,比同期GDP现价增速6。8%,产业构成保持相对稳定。2013年,大陆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到2。1万亿元,约占GDP的3。77%。而在台湾地区,2012年,文化创意产业总值占GDP的比重达5。39%,就业人口约17万人,约为台湾总就业人口的1。59%。2013年,创意经济产值增长突破万亿元新台币。多项业绩表明,两岸创意经济已经进入稳定发展时期。
整体看来,两岸创意经济发展整体环境日渐得到优化,且热点频现。全球化进程加速态势下,两岸创意经济领域合作交流的需求更为迫切,亟待从区域性优势互补的自然需求,上升为全球创意经济市场体系重构的努力与实践。
21世纪,创意经济成为世界经济的主流产业之一。在中国,创意经济连续显现快速发展态势。2010年,中国成为全球创意产业出口第一大国,总额是美国创意产业出口的2.5倍。[1]2011年,中国大陆创意产品出口达12.5亿美元。2012年,中国出口文化产品达217.3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6.3%。有关统计显示,2012年,大陆文化创意产业(简称“文创产业”)总产值突破4万亿元,实现增加值18071亿元,比上年增长16.5%,比同期GDP现价增速6.8%。文化创意产业对当年经济总量增长的贡献为5.5%,产业构成保持相对稳定。而2013年,大陆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到2.1万亿元,约占GDP的3.77%。文创产业就业人口达1258万人,占全体就业人口的1.85%。[2]而在台湾地区,2012年,文化创意产业总值为7574亿元新台币,占GDP的比重达5.39%。就业人口约17万人,约为台湾总就业人口的1.59%。[3]2013年,创意经济产值增长突破万亿元新台币。多项业绩表明,两岸创意经济已经进入稳定发展时期。
一 两岸创意经济的分类与统计
2008年,联合国贸发会出版首部《创意经济报告》(Creative Economy Report 2008)。该报告以“创意经济”(John Howkins)涵括各国对文化创意产业不同定义间的差异。报告称,创意经济也被称为创意产业、创新经济、创意工业、创造性产业等,通常包括时尚设计、电影与录像、交互式互动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业、软件及计算机服务、电视和广播等。此外,还包括文化旅游、博物馆和美术馆、遗产和体育等。
(一)创意经济的统计架构
创意经济的分类与统计很早即受到国际的重视。最早可追溯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1972年赫尔辛基举办的欧洲文化部长会议,会议呼吁各国应建立完善且全面的文化统计。而1974年,UNESCO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UNECE)的文化统计工作小组会议,也针对文化统计架构提出三点看法:一是文化统计应统计包括文化的社会与经济各方面的总体现象,如创作、生产、销售、消费与文化商品与服务需求等;二是应能连接各种相关的统计系统;三是应作为文化政策规划需求的基础。[4]
1986年,UNESCO出版第一版文化统计架构(Framework for Culture Statistics,FCS),架构中共包含“创作与制作”“传输与传播”“接收与消费”“注册、维护与保护”“参与”等5项功能。与“文化资产”“印刷品及文学”“音乐”“表演艺术”“视觉艺术”“电影”“广播电视”“社会文化活动”“体育和游戏”“环境与自然”等10项类别。[5]不过,跨入21世纪,随着数字科技的进步,1986FCS已无法满足统计需求,且缺乏明确的定义与分类。[6]因此,2009年,UNESCO再度出版新版文化统计架构(2009FCS),将原先以线性产业链的五项功能,改为“文化循环”(Culture Cycle)来定义文化的产业链,包含“创作”“生产”“传播”“展示与传承”“消费与参与”。新的文化循环架构更符合文化复杂而多元的产业链结构(见图1)。
图1 文化循环架构(UNESCO,2009)
UNESCO的2009FCS类别,则以6项文化领域(cultural domain)、2项相关领域与3项共同横向领域呈现。其中,文化领域分为“文化与自然遗产”“表演与节庆”“视觉艺术与工艺”“书籍与出版”“视听与互动媒体”“设计与创意服务”;相关领域则为“旅游”与“体育与娱乐”;3项共同横向领域则为“教育和训练”“档案和保存”“设备及支持”(见图2)。[7]
值得关注的是,在UNECSO发展文化统计架构的同时,欧盟也在讨论适用于欧洲的文化统计。如1995年11月,欧洲联盟文化部长理事会通过促进文化与经济成长统计的第一决议案,该决议要求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善用现有统计资源,编制欧盟会员国间可相互比较的文化统计架构。欧盟委员会并于1997年成立文化统计领导小组(Leadership Group on Culture Statistics,LEG-Culture)。LEG-Culture在1997~2004年,拟订如文化就业人口的估算统计架构,并促成第一本欧盟文化统计(Cultural statistics in Europe),[8]于2007年出版。不过,2007年文化统计只包含了出版、声音录制、建筑与工程、电影等产业活动。[9]而欧盟统计局(Statistical Off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Eurostat)于2009年成立欧盟文化统计系统网络(European Statistical System network on Culture,ESSnet_culture)。ESSnet_Culture以两年时间与法国、捷克、爱沙尼亚与荷兰4个国家合作,发展更为完善的文化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