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12月 |
自2002年开始,台湾当局以“创意台湾”(Creative Taiwan)为发展目标,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纳入《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划》,期望能够扩大国内文化创意产业的营业额与就业机会,透过文化创意产业开拓创意,结合人文与经济,发展兼顾文化积累与经济效益的产业,提升生活质量与国家竞争力。本计划于2007年底执行完毕,借由政府政策的推动与民间创意能量的发挥,由文化面、创意面、艺术面、设计面来提升人们整体的生活质量,对台湾经济转型发展及民众生活形态的改变,已经产生关键性影响。
设计产业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产业。近年来,台湾设计产业逐渐在世界崭露头角。2011年,台北世界设计大会,更将台湾设计产业推进世界的国际舞台,并获得各界的关注。不但全世界的设计师都能看见台湾的设计力,也让台湾人感受到设计产业蓬勃发展的可能性。未来,随着两岸政策的放开,两岸文化的交流将可创造出台湾设计产业更宽广的空间。
一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现状描述
根据《2013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年报》统计数据,2012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厂商总家数为58686家,相较于2011年,除了视觉艺术产业之外,其余各产业家数均呈正增长,整体约增长1.23%;营业额方面,受到全球经济景气的影响,2012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总营业额为757423821千元新台币,相较于2011年,大约减少3.42%,是近三年来首度出现衰退现象(见表1)。[1]
表1 2008~2012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厂商数及营业额概况
若将文化创意产业总营业额(新台币7574亿元)与台湾名目国内生产毛额相比较,近年来,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总营业额占名目地区生产毛额比重大约都维持在5%;不过,2012年,台湾名目地区生产毛额增长约2.69%,但文化创意产业的总营业额占名目地区生产毛额比重却从2011年的5.74%略减至5.39%,近三年来首次出现衰退(见表2)。
表2 2008~2012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营业额及名目国内生产毛额
依“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第三条的规范,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可概分为文艺类、媒体类、设计类、数字内容与其他;其中,设计类产业包括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品牌时尚、建筑设计以及创意生活产业等五项次产业。
根据文化主管部门2013年的定义,创意产业是指“从事以创意整合生活产业之核心知识,提供具有深度体验及高质美感之行业,如饮食文化体验、生活教育体验、自然生态体验、流行时尚体验、特定文物体验、工艺文化体验等行业”。[2]创意生活产业虽然被认为是未来台湾最具吸引国际人士的新特色产业,不过,一方面由于创意生活产业是台湾特有的文化创意产业范畴;另一方面,创意生活产业涵盖范围太广,包含食、衣、住、行、育、乐等,而这些产业又分散到各个产业中,难以统计估算,因此,本文所称的设计类产业不包含创意生活产业。此外,后续统计表格中,仅以文艺、媒体和设计三大类产业作为比较依据,也不包含数字内容产业的数据。
表3为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内外销金额概况(不包括创意生活产业及数字内容产业,以下同)。从表3可知,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营业额主要来自内销收入,尤其是近三年(2010~2012年)内销收入的变动并不大,可见国内消费市场状况稳定。以2012年为例,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外销收入为63090620千元新台币,仅占总营业额674027898千元新台币的9.36%;相对于2011年的13.96%,呈现大幅衰退现象,其主要就是受到欧债危机影响,欧美各国市场消费力降低,文创产业外销收入部分骤减。
表3 2008~2012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内外销金额比率
就个别产业而言,2012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各次产业中,厂商家数最多的前五种产业为:广告产业13543家、工艺产业11134家、出版产业7803家、建筑设计产业6660家以及产品设计产业2964家。其中,设计类产业就包括两种(建筑设计及产品设计),约占总厂商家数的18.63%。近五年(2008~2012年)来,厂商家数增长率最高的产业,分别为设计品牌时尚产业33.65%、文化资产应用及展演设施产业19.21%、音乐及表演艺术产业12.45%以及视觉传达设计产业10.93%,其中,设计类产业也占了两种(设计品牌时尚及视觉传达设计)。有关近年来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各次产业厂商家数及成长概况见表4。
表4 2008~2012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各次产业厂商家数及增长率
续表
若就营业额来看,2012年,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