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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社会保障发展状况与对策

    作者:王欣剑 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摘要:

    2014年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为应对日益严重的社会老龄化趋势,黑龙江省打造社会养老社会办的“龙江模式”,推动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发展;推进医疗保险与服务机制改革。在社会政策方面,2014年黑龙江省首次明确社会力量是提供养老服务的“主力”,同时,精简行政审批,推动机构转型;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服务效率;实施税费优惠,鼓励公益事业,大力促进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本文的对策和建议:发挥资源优势,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保障服务;创造宽松的制度环境,拓展社会保障项目;树立以服务为本的观念,倡导“企业公民”参与社会服务;实现民间组织和政府的良性互动,构建新型合作伙伴关系。

    一 发展状况

    1.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2014年,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预计至2014年底,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可达1072万人,比上年增加47万人,增幅为4.6%;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587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78万人,比上年增加1.1万人,增幅为0.2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可达505万人,比上年增加15万人,增幅为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56万人,比上年增加2.3万人,增幅达到0.65%。

    为加速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哈尔滨市率先调整养老保险参保和缴费政策,允许农村户籍、外省户籍人员参加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允许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继续在城镇灵活就业的进城务工者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允许城镇劳动年龄内灵活就业人员从实行“统账结合”制度时起按个体劳动者办法参保补费,允许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2014年黑龙江省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继续提高,正逐步缩小和国内发达地区的差距。城镇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居保、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调整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20元,并提高了失业保险金和伤残津贴标准。为改善黑龙江省残疾人生活状况,黑龙江省在全省建立起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2.打造社会养老社会办的“龙江模式”

    目前,黑龙江省老龄人口总数已达到572.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比重的14.9%,社会高龄化、失能化及空巢化现象愈发突出,服务供给不足等养老保障问题日益凸显。伴随老龄化趋势,社会养老由政府“一手操办”的格局正被打破,市场和社会组织更多承担起社会养老的责任,积极建设更多满足老年人入住需求和优质服务的养老机构。2014年黑龙江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经营体制改革、转变养老服务提供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破除政府在养老服务上“包打天下”的定式,打造“社会养老社会办”的“龙江模式”,并致力于解决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到位、城市与农村以及区域间养老服务体系不平衡等问题。

    黑龙江省把养老服务对象由过去的“三无”和“五保”老人扩展到全社会老年人;养老服务由过去偏重物质保障,转向了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产品;不仅抓好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还承担起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管责任。在此期间,市场和社会组织成为养老服务业的主体,黑龙江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经营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引进社会组织以承包、托管、联合、拍卖、股份制合作等方式参与管理和经办;同时转变养老服务提供方式,从包办、包管养老服务,向“保困难、保基本”的守底线方式转变,把更多资金用来支持社会组织(为高龄、失能、困难老人购买基本服务),使社会组织有条件、有空间、有动力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来。

    黑龙江省突破“养老设施建设用地难落实,信贷和融资难到位,养老服务人员难招难留”等瓶颈,为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持。规定可以将民办养老用地指标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由政府划拨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用地、优惠转让其他形式的养老用土地,满足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改变投资方式,协调各类金融机构适度放宽信贷政策、采取优惠贴息措施,为社会组织兴办养老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此外,黑龙江省大力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培育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建立城乡养老服务对口支援与协作机制,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支撑及服务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打造以“社会养老社会办”为特色的“龙江模式”。

    目前,黑龙江省已出台养老机构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到2017年每千名老人拥有33张养老床位的规划目标,届时养老床位总数将达到22.4万张,其中,民办养老床位占全省养老床位总量比重将由目前的56%提高到62%。

    3.推进医疗保险与服务机制改革

    2014年黑龙江省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改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试点范围从省直机关单位扩展到大兴安岭、鹤岗、黑河等地市。其中,省直机关单位、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