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
目前,伊春林区以木材为原材料的生产企业近70%停工停产,仅新增下岗人员和生态移民安置,就涉及近14万人之多。可以说,伊春林区正处于产业转型不到位、新兴接续替代产业培育成长尚需时日的“空档期”和继20世纪90年代大批林业工人下岗失业以来的又一次就业再就业“危机期”——“双期叠加”的特殊历史时期。如何在贯彻落实全面停伐国家政策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林区职工基本生活,促进林区下岗职工再就业,是摆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面前的一项严峻而紧迫的课题。为此,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资源型城市再就业问题研究”课题组深入伊春社区、下岗职工家中进行访谈和调研,发现伊春林区社会性矛盾突出,林区职工不仅收入低,而且有大批下岗职工、有待转岗再就业人员、混岗顶岗集体职工和新增加劳动力需要安置,而从伊春目前发展态势看,就业需求与现实岗位提供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就业形势颇为严峻。因此,本文就伊春面临的职工就业安置问题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一 林区伊春市劳动力就业总体状况
伊春被誉为“中国林都”“红松故乡”“恐龙之乡”,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处小兴安岭腹地,面对三江平原,背靠黑龙江,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边境线长249.5公里,地貌特征是“八山半水半草一分田”,是我国重要的国有林区和开发最早的木材生产基地。行政区面积3.3万平方公里,林业经营总面积400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05万公顷。1948年开发建设,现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即伊春市政府与伊春林业管理局合一,实行地方财政和林业财务两本账分开。辖1市(县级)、1县、15个区(其中13个为区局合一)、17个林业局,总人口123万。城乡就业总量为61万(城镇51.7万人、农村9.3万人)。城镇从业人员总量50万,从不同经济类型划分,国有机关、事业单位就业3万人;国有企业就业11.3万人;集体企业就业1.8万人;各类私营(股份)、个体工商户就业12.2万人;自由职业者就业21.7万人。从产业结构划分,第一产业就业22.25万人;第二产业就业6.55万人;第三产业就业21.2万人。
由于伊春林区已经响应国家号召在2013年提前一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导致经济增速放缓。近年来伊春大力开发接续替代产业,通过招商引资、发展林下经济、家庭自营经济以及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的开发就业岗位,积极促进就业。但还存在着不稳定的因素,林区停伐后富余人员面临大范围的转岗问题,这部分职工多为技能单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如不妥善安置,就会影响到伊春就业形势。同时,新高校毕业生将步入社会与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城镇就业岗位的竞争,致使伊春劳动力供应充足与新增就业岗位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上在木材停伐、撤并林场(所)后需要转移就业的林场(所)职工,就业压力很大,就业形势趋于严峻。
二 全面停伐后伊春林区再就业面临的特殊困难
国家提出全面停伐后,伊春国有林区面临着大量的生态移民安置、大批的林木企业倒闭带来的下岗职工安置等问题,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一是大量生态移民安置的特殊困难。生态移民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靠自然力恢复生态植被的最有效、最经济的途径。伊春的林场(所)撤并整合、实施生态移民经过三年多的艰难推进,取得了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显现出下步撤并工作的艰难,因为实施此项工程在移民搬迁进行异地安置和保留林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撤销林场(所)房屋拆除、恢复植被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由于工作量大,实施范围广,受林区经济条件所限,仅借助现有的林区棚改政策难以全面实施。按照生态移民规划,伊春林区林场需要整体从山上搬到山下,涉及山上的2万余户家庭、6万多人口的生产生活,其就业与住房是摆在首位的困难,因此亟待生态移民的成本补偿,以确保生态移民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是大批林木企业停工停产的特殊困难。受全面停止木材采伐影响,林产工业受到较大的冲击。在全面停伐后,伊春以木材为原材料的生产企业近七成停工停产,截止到2014年6月底,停产企业达到765户,占企业总户数的69.3%。其中,锯材企业704户,停产640户,占总户数的90%;人造板企业78户,停产55户(刨花板、中密度7户,除朗乡刨花板厂在维持生产,其他企业全部停产),占总户数的70%;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