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
一 黑龙江省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状况
黑龙江是一个农业大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黑龙江省有残疾人218.9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5.72%;农村残疾人有129.5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59.2%。按照国家扶贫标准2300元测算黑龙江省农村贫困残疾人数量为84.2万人,占农村残疾人口总数的65%;按照黑龙江省扶贫标准2800元测算,黑龙江省农村贫困残疾人数量为103.6万人,占农村残疾人口总数的80%。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难点在农村残疾人。没有残疾人的小康,也不是真正的小康。近年来,黑龙江省通过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有关部署,在残疾人脱贫解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成为改善农村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能力的重要抓手,积极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全省扶贫开发大局,统筹规划、加强领导、立足省情、扎实工作,较圆满地完成了农村残疾人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的阶段性任务,且扶贫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全省广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生活状况得到改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有所提高,精神面貌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二 黑龙江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主要成绩
1.结合省情,高起点出政策
一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加强指导,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扶贫工作重要性。省委书记王宪魁、省长陆昊、省委副书记陈润儿、副省长孙永波等领导多次到省残联进行专题调研,指出残疾人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民,解决残疾人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问题是最直接的关注民生,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扶贫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二是省残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政策制定落实。黑龙江省残联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精神,深入基层认真开展“六项调查”:贫困残疾人状况调查,建立了贫困残疾人数据库,20.8万贫困残疾人已录入数据库;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情况调查,全面掌握了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调查,掌握各地开展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情况,进行了实名制管理;托养机构建设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各级托养机构建设情况;掌握各地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政策出台情况;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的摸底调查工作。通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掌握残疾人需求,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科学谋划,实施“六个项目”
一是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指导各地依托本地各类培训机构,结合当地产业优势、市场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对4万多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的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培训,大大提高了农村残疾人科技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二是启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项目,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以“包乡包村、联屯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利民行动,共帮扶1872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开展“五项利民行动”和开展“创联帮带”活动,激发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内在活力,也使广大农村残疾人走上脱贫致富之路。三是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省残联与商务厅共同帮扶8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创办了村级店,安置5438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省各级残联放下架子,注重合作方式,以为残疾人争取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多次跑有关部门,提供先期材料,为助残扶贫项目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继续“阳光安居工程”项目,近3年来国家彩票公益金落实资金1900万元,加上全省各级财政投入累计实施危房改造7365户,极大地改善了残疾人居住环境和生存质量。特别是2013年黑龙江省遭受50年一遇的特大洪灾,结合黑龙江省洪水灾害情况,省残联对19个受灾县(市、区)2000户残疾人家庭受损房屋改造实施救助。五是落实康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省残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人员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共同做好康复扶贫贷款贴息的申报、审核工作,指导市、县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三年累计引导落实贷款额度9812.34万元,发放贴息金额646.78万元,扶持6441名残疾人。六是开展“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26708名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其中机构托养4119名、居家托养22589名。
3.狠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