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
2014年6月,陕西省统计局发布了《陕西省2013年人口发展报告》,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底,陕西省65周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省人口比重达9.43%,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7%的标准。历年数据和现实情况表明,陕西省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大,老龄化程度持续加重,老年人照料问题日趋凸显。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无论从老年人的偏好还是从经济角度考虑都具有独特的优势,尤其在我国这样一个具有东方文化传统的国家,更具有深远的意义。近年来,陕西在探索“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中取得良好效果,一些地区结合实际,探索出了一些适合本地的社会养老模式。
一 陕西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一)注重政策引导,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自2008年全国老龄办、民政部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以来,陕西省结合本省情况,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等12个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在全省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资金管理规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该意见进一步加强了陕西省养老服务事业的推进力度。201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陕西省要基本健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全省要建成一批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多样的养老福利机构,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其中在城市养老机构建设方面,要建设1个省级、11个市级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增社会养老床位28345张;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方面,要建设一批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老年人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新增床位13000张;在运行机制上,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各类服务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社会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在资金筹措方面,要通过多种渠道解决,发挥市场、政府的作用,加大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投入。《规划》还对保障措施提出了指导意见。同年,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格局,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完善家庭养老保障支持政策,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社区照料服务,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优先发展护理康复服务。2014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陕西省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支持建立以社会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家政服务,支持企业和社会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开展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组织开展老年文化体育等活动。
(二)各地区积极进行社区居家养老探索,出现一些先进模式
为了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西安市一直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2013年,西安已累计投入5000万元用于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已覆盖43%的老年人。多年来,西安市莲湖、未央等区经过不断探索实践,各自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未央区创造性地提出了未央养老模式,被民政部门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该模式的创新点体现在:一是政府财政投入和引入社会资金相结合,在引入社会资金的同时,政府发挥好最低保障作用,实行政府送时服务,即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