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12月 |
贫困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政府与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对贫困问题的研究也是国内外学术界争议颇多的重要课题。本文将根据西部地区城乡居民社会调查的结果,[1]对当前西部城乡居民的贫困状况及其相关的社会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讨论。
一 西部城乡居民贫困现状描述:不同视角的分析
(一)贫困概述和贫困线标准
贫困问题研究的前提条件是要对贫困进行准确的度量,而度量的先决条件则是界定贫困的标准或者贫困线。本文的贫困分析将主要使用建立在传统定义基础上的以收入度量贫困的标准。由于中国长期的城乡分割导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异,我们还将使用不同的标准,对城市贫困和农村贫困分别展开分析。[2]
目前我国官方使用的城市和农村绝对贫困线分别是人均年收入1875元和668元,低于此标准即计为贫困人口,因此本研究中首先使用了这两个指标分别计算城乡的贫困人口。而目前国际通行的绝对贫困标准有每天1美元或者每天2美元的标准,按照购买力平价,分别折算为人民币924元和1848元,我们也使用了这两个指标来计算绝对贫困。使用相对贫困线时,一般做法是采取平均家庭人均收入的二分之一或收入中位值的二分之一作为相对贫困线。最后,我们还考察了居民的主观贫困率。[3]根据“中国西部省份社会与经济发展监测研究”的数据,分别采用以上各种方法计算西部城乡的贫困率,结果见表1。
表1 按照不同标准贫困线计算的西部城乡贫困率
由表1可见,根据中国官方贫困标准,西部农村地区的贫困率为9.0%,城镇地区的贫困率为13.5%。而按每天1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西部农村和城镇的贫困率分别为16.3%和4.1%。如果使用家庭人均收入均值和家庭人均收入中位值的相对贫困线标准,我们发现,在城镇和农村得到的结果极为接近,也就是说,城镇和农村的贫困人群的分布情况是极为近似的。另外,使用统一的国际贫困标准,农村的贫困率大约为城镇地区的3~4倍;而使用主观贫困指标,农村的主观贫困率仅为城镇主观贫困率的1.5倍左右。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对于家庭收入的满意程度远低于农村居民。
(二)贫困度量指标
贫困发生率指标(Poverty Headcount Index),即贫困人口在总人口数中所占的比例,是描述一个国家或地区贫困人口情况最直接的标准。但由于这个指标仅考虑贫困人口的数量,而没有考虑到贫困人口的实际收入变动和分布以及贫困深度和严重性等情况,我们采用了一个比较系统的贫困度量指标——FGT指数[4]。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N是样本人口总数,q为贫困人口,z为贫困线,y为样本中贫困人口的实际收入,α是权重系数。运用这个公式,可以根据不同分析的需要选取α值,从而体现对极度贫困人群收入差异的不同重视程度,计算不同的指标。当α=0时,P0就是贫困发生率;当α=1时,P1就是贫困差距比例指标(Poverty Gap Index);当α=2时,P2就是贫困严重程度指标(Poverty Severity Index)。
我们按照上述各种计算贫困线和贫困率的方法计算FGT的指标,α=0的贫困发生率即表1所示的贫困率,而表2中列出的是贫困差距比例指标和贫困严重程度指标的计算结果。
表2 按照不同标准计算的FGT指数
比较城镇和农村地区的FGT指数,我们发现,尽管用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人均收入中位值指标计算所得的城镇和农村的贫困率极为接近,但城镇的贫困差距,特别是贫困严重程度要略高于农村地区。这说明西部城镇的收入不平等情况要比农村地区更为严重。
二 贫困群体的特征描述
我们将从贫困群体的收入构成、人口学特征、教育、健康、就业、基础设施与社会福利保障等几个侧面来具体说明西部贫困人口[5]的群体特征。
(一)贫困群体的收入构成
贫困群体就是那些收入较低的群体,那么他们的收入都由哪些项目构成?这种构成与非贫困群体又有什么区别?调查中,居民收入的具体项目统计显示,[6]农村贫困群体的收入来源相当集中,“农业活动收入”是他们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占其收入的76.1%之多;与之相对应,农村非贫困群体的收入来源则相对分散,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是“工资性收入”(45.3%),农业收入仅是他们收入中第二重要的来源(见表 3)。
与农村地区的情况不太一样的是,城镇地区贫困人口的收入来源比较分散,“工资性收入”(50.9%)、“转移收入”(21.5%)、“农业活动收入”(12.3%)和“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