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12月 |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政府回应民众诉求,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从最高决策层到政策执行部门都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在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提高、调节影响未来收入差距的因素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然而,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收入分配格局的发展呈现出较强的惯性,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居民内部以及各要素之间的收入差距仍有扩大之势。2007年我们必须更加重视收入分配问题,完善宏观分配格局对居民收入分配的传导,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体增收的长效保障机制,加快促进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形成,并积极探索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实现途径,为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 2006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速
(一)最高决策层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
中国收入分配领域的改革在2006年驶入快行道,首先体现在最高决策者的高度重视。
1.政府工作报告将分配制度改革列入工作重点
2006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并且要“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1]这标志着以保障低收入群体和规范公职人员分配制度为突破口的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在“十一五”的第一年正式启动,是对“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要求的落实。
2.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研究收入分配问题
200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2]这次会议,不仅是本届中央领导集体第一次专门研究收入分配问题,而且将收入分配的重要性提升到“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的新高度,体现了最高决策层对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以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的高度重视。7月6日,中共中央还在中南海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
3.中央纲领性文件强调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指导我国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中,“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成为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之一;“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的目标也属于广义的收入分配范畴。同时提出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一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中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原则也有赖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才能得以切实贯彻。
《决定》强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通过扩大就业、建立农民增收减负长效机制、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等举措,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健全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地区津贴补贴标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合理比例。加快垄断行业改革,调整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保障所有者权益。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征管和调节。
从政府工作报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