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
一 居民收入普遍提高
2007年1~10月,北京市城镇居民[1]人均家庭总收入为2060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为1836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1%,增长幅度基本与上年持平。考虑到物价因素的影响,我们需要用CPI来调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月份累计的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上涨1.9%,由此经过调整后得到北京城镇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2%。由此看来,2007年北京市居民收入还是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分项来看,家庭总收入的四项构成(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均呈增长态势。
(一)作为收入主体的工资性收入稳步增加
2007年1~10月份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4488元,同比增长12.2%。工资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比重最大,达到70%。在2007年中,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规范工资后普遍得以增资;从7月份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649元提高到730元。这些因素都对工资性收入的增加起到了促进作用。
工资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体。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这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尤其应重视基层劳动者的收入增长情况。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劳动力的合法权益将会受到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也必将会进一步提高。
(二)财产性收入增加速度加快,更应注重公平问题
财产性收入指居民以资金储蓄、借贷入股以及财产营运、租赁等所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和其他财产租金收入。2007年1~10月份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70元,同比增长46.6%。财产性收入的增长速度相当快,几乎增加了一半。这与本年度中银行数次加息以及股市的良好行情有关。2007年中央行相继5次宣布加息,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2.52%提高到3.87%,利息税同时也从20%降低到5%。这使得居民的利息收入有大幅度增加,1~10月份人均利息收入48元,同比增长29.5%。此外,股市的良好行情也带给了居民更多的股息和红利。1~10月份人均股息与红利收入67元,同比增长11.3%。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之后,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这一说法列入社会建设的内容中,其用意在于加强公平,关键词在于“更多群众”。财产性收入差距的扩张程度往往会远远超出劳动或经营收入差距的扩张程度,中低收入家庭中财产性收入差距的增长程度往往远远低于平均水平。因此,只有进一步地规范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才能使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真正实现改革成果全民共享。
(三)经营性收入的大幅增长具有偶然性,对于个体经济仍要加强支持
2007年1~10月份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为601元,同比增长50.6%,是收入的四项构成中增长最快的部分。究其原因,一是统计口径扩大,由原来的经营净收入改变为经营性收入;二是居民的房租经营收入迅速上升。随着2007年房价的上涨,北京市房租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上升。1~10月间本市居民人均出租房屋收入252元,同比增长88.1%,出租房屋收入占到了经营性收入的41.9%。
经营性收入的来源主要应是个体经营收入。2007年上半年,北京市个体经济发展趋势良好,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呈上升趋势,但是新增个体工商户发展速度却有所下降。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北京新增个体工商户68609户,与上一年同期相比,新增个体工商户各项指标均下降20%以上。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论如何,新增个体工商户数量的降少值得关注。只有改善个体工商户的创业条件,才能进一步稳定地提高居民经营性收入。
(四)转移性收入平稳增加
转移性收入包括离退休金、价格补贴、赡养收入、赠送收入、亲友搭伙费等。2007年1~10月份,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5346元,同比增长18.9%。转移性收入中的主体部分是养老金和离退休金。2007年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得到了提高,离退休金在2007年也普遍得到了提高。1~10月份,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为4637元,同比增长18.5%。
(五)高低收入家庭差距基本与上年持平
2007年1~10月间,城镇居民家庭中20%低收入家庭和20%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8637元和34243元,同比分别增长15.6%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