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9年01月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的普及文化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各种公益性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1]它的发展与繁荣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衡量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为公共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而且为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想保证与精神动力,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一 东北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状比较分析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事业资金投入,公共文化产品的类型与数量、质量和公共文化人才资源。本报告通过对东北地区四个省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数据的对比分析[2],对东北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现状进行调查,进而提出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公共文化基础设施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主要指政府财政承担建设的各类具有基础性意义的、带有公益性质的有形的大型文化基础设施,即物质形式的载体,它主要以省级电视台、电台、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为骨干,其他各级相应机构为辅助,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的基础设施是从物质层面对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得以顺利运行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
从表1可见,2005年,黑龙江省有艺术表演团体84个,吉林省有61个,辽宁省有66个,内蒙古自治区有109个。从数量上分析,内蒙古自治区居东北地区首位,居全国第11位。总体而言,东北地区在全国处于下游。从构成来看,内蒙古自治区的艺术表演团体中,文工团、文宣队、乌兰牧骑机构有69个,占总数的一半还多,但其他机构则数量相对较少。这反映了其发展并不平衡。整个东北地区儿童剧团和乐团数量极少,除了辽宁省有1个儿童剧团、1个乐团外,其他三省(区)均为零。这表明这类团体的构成相对不健全。
表1 2005年东北地区公共文化与博物机构基础设施情况
2005年,黑龙江省有公共图书馆96个,吉林省有63个,辽宁省有126个,内蒙古自治区有110个。从数量上分析,辽宁省居东北地区首位,居全国第7位,黑龙江省居全国第15位,吉林省居全国第23位,内蒙古自治区居全国第11位,总体而言,东北地区在全国处于中游。在藏书量上,辽宁省拥有19210千册图书,居东北地区首位,居全国第6位,处于上游;内蒙古自治区拥有6440千册图书,居东北地区末位,居全国第27位,处于下游。
2005年,黑龙江省有各类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1015个,吉林省有821个,辽宁省有1522个,内蒙古自治区有1329个。从数量上分析,辽宁省居东北地区首位,居全国第12位;吉林省居东北地区末位,居全国第24位。总体而言,东北地区在全国处于下游。
2005年,黑龙江省有博物馆46个,吉林省有18个,辽宁省有39个,内蒙古自治区有33个。从数量上分析,辽宁省居东北地区首位,居全国第12位;吉林省居东北地区末位,居全国第24位。总体而言,东北地区在全国处于下游。
2005年,黑龙江省有文化部门教育机构8个,吉林省有0个,辽宁省有8个,内蒙古自治区有7个。从数量上分析,辽宁和黑龙江省居东北地区首位,居全国第7位;内蒙古自治区居全国第12位。总体而言,东北地区在全国处于上游。
从表2可见:2004年,黑龙江省省地级广播电台和省地级电视台均为14座,吉林省均为10座,辽宁省为15座和16座,内蒙古自治区为13座和14座。从数量上分析,辽宁省居东北地区首位,吉林省居东北地区末位。从覆盖率上分析,黑龙江省广播人口覆盖率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均最高。内蒙古自治区均最低且差距较大,反映了内蒙古自治区地域广大、人口分布零散的特点,但也反映了这方面的基础建设相对薄弱。
表2 2004年东北地区公共广播电视机构基础设施情况
(二)公共文化资金投入
公共文化事业资金投入包括政府拨款、集资、社会捐助、赞助等,它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正常运转、各种文化服务得以顺利开展的资金保障。由于公共文化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单纯依靠市场调节会导致市场失灵。因此,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投入体系必须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