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0年02月 |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1992年我国正式提出了文化产业的概念。伴随着文化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的凸显,“十一五”计划将文化产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的总体规划战略之中。2007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指出,我国目前已经形成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三大文化产业带,文化产业资产拥有量超过1000亿元的省市自治区有6个,占全国文化产业总资本的66.08%,长三角的二省一市名列其中[1]。近年来,国内针对长三角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也分别从不同学科逐步展开,对进一步发展长三角文化产业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国内学者对长三角文化产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区域文化、文化传播以及文化产业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等方面。长三角两省一市具有深厚的文化根底和不同的文化产业类型,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长三角区域文化已经进入了一种自觉合作的时代。目前,长三角地区在全国文化产业中具有领先发展的优势地位,但不同城市在对外文化的传播能力和文化基础设施上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每个城市需找准定位,大力发展文化生产力。
总体来看,我国学者关于长三角文化产业的研究尚不充分。长三角地区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对我国其他地区文化产业的提升也将起到重要的示范意义。近年来,文化产业在长三角区域的经济发展中迅速崛起,上海世博会这一多元文化交流的契机将为长三角区域文化要素整合以及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机会。
一 长三角文化产业的现状与布局
长三角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强大的经济后盾、巨大的文化需求、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得长三角成为我国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区域。以上海、杭州、南京三个城市为核心的长三角文化产业带已初步成形。长三角文化产业带已经逐渐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沿基地,在世博会的传播和覆盖下,长三角文化产业必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一)文化产业与布局
文化产业空间发展的规律对于进一步制定文化产业战略、建立其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文化产业的布局研究成为长三角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课题。
1.文化产业
自20世纪70年代起,文化产业的概念逐渐成为学术界描述现实社会中文化生产、传播和消费,以及经济、社会、文化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工具,并最终成为国民经济统计中的产业分类概念[2]。世界各国因国情的不同,对文化产业的界定并不完全一致。我国对文化产业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至2004年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之后,我国对文化产业才有了统一的概念,将文化产业的概念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文化产业分为9大类、24中类、80小类。其中核心门类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以及文化艺术服务4个部分。外围层包括: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及其他文化服务。相关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本文中所提及的文化产业主要是指书报刊、音响及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电影、文艺创作与表演、文化文物保护、图书馆以及群众文化8个产业类别。
2.产业布局
产业布局是指某一个产业在一国或者一个地区的空间分布组合。它主要研究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怎样在空间、布局、生产力诸要素上,使得产业活动取得预期的经济效果。合理的产业布局不仅有利于发挥各地区的优势,合理利用资源,还有利于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1)区位理论
区位理论是研究经济活动最佳的空间理论。它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古典、近代和现代三个阶段的演变。
①古典区位理论。古典区位理论主要以杜能(Johann Heinrich Von Thunen)的农业区位论和韦伯(Alfred Weber)的工业区位论为代表。农业区位论的中心思想即影响农业布局的主要因素是运费成本。随着工业化发展,韦伯在1909年创立了工业区位论,其核心思想是运费、劳动力和集聚是影响工业布局的主要区位因子,最优的工业区位应该是三个因子总计费用最小的地点。
②近代区位理论。近代区位理论从古典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