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7年01月 |
一 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的进展情况
在北京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坚持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1.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18区县的不同功能定位,探索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指导,从根本上改变了片面追求GDP,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倾向,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围绕“十一五”规划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认真落实中央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对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等违法违规用地的行为特别是同时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整治非法小广告、查处违法建设、规范“城中村”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施工工地、道路、裸地的扬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强化了各地区、各部门的环保责任意识。继续加大关闭煤矿和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力度,严肃处理盗采煤矿资源的事件,对京广桥“1·3”路面塌陷、怀柔区“3·16”工程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
2.强化教育监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对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以“坚持‘两个务必’传统,保持艰苦奋斗精神”为主题,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的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的表率”为题,市委书记刘淇同志为全市区县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讲了一次专题党课。各区县局级党政主要领导也结合各单位实际,普遍开展了讲党课活动。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在坚持运用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行之有效方法的同时,与市检察院联合建立了永久性的反贪教育基地,截至11月中旬,共安排展览62场次,接待35家单位,其中中央级单位15家,市属单位13家,区属单位7家,共有千余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接受教育。把法纪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各级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总结各地区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廉政歌曲演唱活动掀起热潮,全市各单位共组织廉政歌曲歌咏比赛3000多场,60多万人次参加了演唱活动。各地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各种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营造了有利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正在形成。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完成对全市处级以下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和使用小汽车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严肃查处超标超编配备、使用小汽车的行为。对公务用车改革试点的成效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市委组织部、国资委联合制定了《关于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通知》,对国企领导人员实行房改、车改、职务消费等作出明确规定;开展了企业账外账和小金库的两项清理工作,在符合条件的40家企业中全面实行了工资总额预算制管理,初步遏制了国企高管人员自定工薪的蔓延势头。
(3)监督力度切实加大。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本市国家行政机关进一步接受监督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配合区县换届考察,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