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7年01月 |
“十五”时期,北京市“三农”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全市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发展水平的大背景下,农村作为首都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主要空间,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就显著,农村全面小康综合实现程度从2000年的57.75%上升到86.5%,提高了28.7个百分点,实现了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跨越式的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城镇化综合指数从2000年的59.6%提高到2005年的67.4%,五年提高了7.8个百分点。农业结构实现了战略性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业的生态功能、生活功能加强,具有多功能的都市型现代农业格局正在形成。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7000元,生活质量和富裕程度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北京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框架初步确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站在新的起点上。
一 “十五”期间“三农”发展回顾
(一)北京“三农”经历了三个转变
1.从传统农业向都市型现代农业转变
农业从单一生产功能向生态功能和生活功能拓展,设施农业、加工农业、籽种农业、观光农业等都市农业特色突出;农业的开放度提高,形成城乡互动、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雏形;农业的经营方式从过去以单一集体经济为主体转变为以农民为主体,农民的市场化、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的生产经营格局基本形成,标准化基地建设进程加快,农业正在向健康可持续方向发展。
2.传统农民正在向新型农民转变
“十五”期间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9.9%,2005年比2000年增长67.8%。全市有10万人以上的第一产业富余劳动力转向第二、三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六成以上来源于第二、三产业,2005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774元,比2000年增长了62.5%。
3.农村正在从城乡分割向城乡融合转变
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05年,农村城镇化综合指数达到68.4%,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综合实现程度达到84.84%。2002年,北京率先在全国建立并实行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有7.8万名农民享受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非典”后建立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2005年已有249万名农民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乡二元结构虽未打破,但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协调机制已经建立,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投入力度大大增强,发改委投向十个远郊区县与城八区的资金比例从2003年的20∶80调整为2005年的50∶50,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与支持力度明显加大。
(二)“十五”期间“三农”成就回顾
1.政策体制改革创造发展新环境
“十五”期间,本市农村进一步落实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完善土地承包、征用制度。据有关部门提供,到2005年,全市99.8%的农用土地完成了土地确权;2003年税费改革后,全市农民负担总额比改革前下降了70.4%,2004年全市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使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8007万元;改革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办法,确保基层政权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建立了财政支持农村公共事业的长效机制;完善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体系,2004年和2005年,财政用于粮食直补的资金分别为1.1亿元和1.15亿元;2004年山区县建立了生态林补偿机制,每年财政投入资金1.92亿元,安置4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进一步完善和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3个郊区县经政府批准出台了本地区农村低保实施办法,2005年,全市郊区县平均保障标准为1256元/年,保障人数达7.8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2005年,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数达249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达40.6万人,参合率和参保率分别达到80.3%和25.1%。各项政策的实施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起到明显的作用。
2.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城镇化进程进入加速阶段
(1)农村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综合评价体系监测结果表明,“十五”期间北京农村全面小康综合实现程度从2000年的57.8%上升到86.5%,提高28.7个百分点,实现了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跨越式的发展。构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经济、社会、人口素质、农民生活质量、民主与法制和资源与环境六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其中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显著。
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从2000年的5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