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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后北京房地产业发展的八大变化

    作者:温洪璋 出版时间:2009年03月
    摘要:

    本文首先回顾了北京房地产全面改革和加速发展的历程,并在此基础上概述了改革开放30年来北京在房地产和住房方面发生的八大变化。一是土地使用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由“三无”(无偿、无期、无流动)变为“三有”(有偿、有期、有流动);二是房屋建设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由过去的统建,变成了房地产综合开发;三是房屋产权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由单一的公有制变成了多种所有制并存;四是居民住房需求发生了根本变化,由单纯追求数量变为数量与质量共求;五是购房人的主体发生了根本变化,由过去的集体统购,转为个人购买;六是房地产市场发生了根本变化,由过去的死气沉沉变成了十分活跃;七是房地产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由过去的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八是建房购房融资渠道发生了根本变化,由过去的主要靠自筹资金向多渠道融资转变。

    一 改革开放后北京房地产快速发展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在房地产方面也是一样,一是拨乱反正,落实私房政策;二是进行全面改革,进行了住房和土地制度改革;三是建立市场机制,加强宏观调控。

    1.落实私房政策

    “文化大革命”中,北京是全国大中城市中收缴私房数量最多、受灾最重的城市,因此落实私房政策难度很大。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多次提出必须落实私房政策,把没收的私房发还给房主。1980年6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中明确指出:“当前从落实政策搞好党群关系出发,可以先行解决机关、部队挤占的私有房产问题。”1980年9月18日,中共北京市委根据中央的指示,印发了《关于处理机关部队挤占私房,进一步落实私房政策的通知》(即14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落实私房政策的范围、原则和步骤、方法,并指出:“十年浩劫中收缴的私人房屋,根据宪法规定应一律确认原房主的所有权,把房产归还给房主。”同年11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以中办发[1980]75号转发了中共北京市委的通知:“中央重申,党的政策必须落实,国家的宪法必须遵守,十年浩劫被挤占没收的私房,必须在今后的三五年之内根据不同情况分期分批予以发还。”落实私房政策工作在中央的部署下全面展开。

    经过几年的努力,到1984年年底,私房发还产权工作基本结束,除没来办理手续和产权归属未定的以外,共落实了86452户,房屋509785间。其中,发还自管的占61.45%,拆除征用补偿的占17.79%,作价收购的占16.5%,纳入国家经租的占0.22%,其他的为找不到产权人或无合法继承人暂时代管等。到1984年年底,已腾退被挤占的私人自住房37076间,占应腾退的45%,其他尚未腾退的继续落实。

    2.全面改革

    首先,进行了住房制度改革。1984年4月5日邓小平同志在与中央负责同志谈话中指出:“城市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住宅出售以后,房租恐怕要调整,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们考虑到买房合算。因此,要研究逐步提高房租,房租太低,人们就不买房子了。繁华的市中心和偏僻地方的房子、交通方便地区和不方便地区的房子、市区和郊区的房子,租金应该有所不同。将来房租提高了,对低工资的职工要给予补贴。这些政策要联系起来考虑。”小平同志的讲话,给住房制度改革设计了总体思路,指明了工作的方向。

    根据小平同志指示,中央有关部门首先在西安、柳州等城市进行了向职工全价售房的试点,因职工承受能力有限,这项试点没能推开。此后,又在四平、郑州、常州、沙市等城市进行了向职工补贴出售公有住房的试点,因补贴单位承受困难也被迫停止。1986年2月,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此后,又在烟台、唐山、蚌埠等城市进行了以调整房租为主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并把房改与经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成果。

    1988年年初,全国房改工作会议召开,总结了几年的试点经验。会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房改工作全面推开。

    北京的房改工作是从1988年开始的,第一步,选择六建、百货大楼等11个单位进行了优惠售房试点,一年后试点单位增到100个。第二步,从1990年起,10个远郊区县根据各自不同情况,提出了不同特点的房改方案进行改革。开始了住房制度改革“农村包围城市”的局面。第三步,1990年市政府决定,房改与危改结合,在危改的同时进行房改,既推行了住房制度改革,又为群众解决了住房困难,改善了居住条件。仅1991年危改工程施工面积就达到了150万平方米,竣工50万平方米。第四步,1991~1992年市属房屋产权单位大部分开始房改,同时在北京电视设备厂等单位进行住房公积金试点。部分中央在京单位也开始了房改试点。

    1992年5月21日,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对《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北京的房改工作加速展开。1992年市属单位已有4300万平方米住房纳入了房改,占住房总面积的90%。

    其次,进行了土地制度改革。1982年10月4日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