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1月 |
残疾人事业是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政策是矫正市场运行缺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在当前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关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考察社会政策的得与失,将会更有利于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本报告将从社会政策的最新成果出发,结合上海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以及国外的有益经验,重点探讨残疾人社会政策与法规的若干问题,特别是涉及康复、就业、教育、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一 社会政策研究的最新进展:反社会排斥口号的提出
大概在25年前,法国学者勒内·勒努瓦(Rene Lenoir)首次提出了“社会排斥”概念。“社会排斥”是一个广泛涉及经济社会问题的概念。在界定法国的受排斥人群时,勒内认为以下群体是“受排斥的”——这些人约占法国总人口的1/10:精神或身体有残障者、自杀者、老年病患、受虐儿童、药物滥用者、过失者、单亲父母、多问题家庭、边缘群体、叛逆者及其他一些不适应社会环境的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唐钧研究员认为,所谓“社会排斥”,原先是指大民族完全或部分排斥少数民族的种族歧视和偏见,这种偏见和歧视建立在一个社会有意达成的政策基础上。譬如他们担心移民具有潜在的破坏性,因而感到有必要对这些人加以社会排斥。现在在社会政策以及其他一些相关领域中,这个词的含义已经被泛化,意指主导群体在社会意识和政策法规等不同层面上对边缘化的贫弱群体的社会排斥。
(一)对社会排斥的内涵解释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1.社会排斥是公民权利没有实现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社会参与(social participation)是公民权利的基本体现。在过去的世纪中发展出来三种公民形态,即契约公民、政治公民和社会公民。契约公民建立在公民有行使财产权的自由、有享受司法正义权的自由等;政治公民有平等参与政治权利运作的自由;社会公民则强调公民有享受经济和社会安全的权利。社会排斥是个人居住在一个社会中,没有以这个社会的公民身份参与正常生活的状态。判断社会成员被社会排斥有三个要素:他必须居住在那个排斥他的社会中;他没有参加作为这个社会的一个公民可以参加的正常活动;他愿意参加,但他被不可控制的因素阻止了。
2.社会排斥是作为社会整合的对立面而存在的观点
消除社会排斥是为了推进社会整合。卡斯托认为社会排斥与社会整合处于数轴的两极:一方面失业是被社会排斥的状况,另外一方面工作是消除社会排斥达到社会整合的手段。个人从家庭和社会得到的援助多少可以反映其社会整合和排斥的状态。如果把个人拥有的资源划分为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两大类的话,社会排斥意味着个人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的稀少,反之就是社会整合。劳动力市场上的失业使得个人的经济资源减少,它是社会排斥的表现。
3.社会排斥不仅是由于社会成员自身原因造成,更是社会因素作用结果的观点
社会排斥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概念,认识社会排斥概念必须要消除几个认识误区。首先,社会不同阶层的人都可能遭遇社会排斥,社会地位高的人和社会地位低的人可能处于社会排斥的不同向度。其次,认为社会排斥的主要原因是个人原因是不恰当的。研究社会排斥更要关注个人以外的社会原因,包括个人所处社会的制度和结构。社会排斥可以分为经济方面的排斥、政治方面的排斥和社会方面的排斥。经济方面的排斥主要是从个人在劳动力市场上所获得的经济资源状况来分析。就业是参与劳动力市场,是社会融合;失业则是脱离劳动力市场,是社会排斥。政治方面的排斥是个人缺少政治活动所必需的资源、信息和机会。他们的政治权利处于被忽视的状态。社会方面的排斥还体现在社会成员所获得的非正式资源上,如个人不能从起所处的社区、家庭、朋友中获得资源、帮助和情感支持,他的社会网络就十分脆弱,他便被社会排斥了。
(二)社会排斥的主要特征
1.社会排斥是一个具有相对性的概念
首先,从个人来看,个人掌握的资源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或是正式的、非正式的资源,个人处于社会排斥的状态并不意味着其拥有的所有资源的丧失,可能只是丧失部分资源。其次,从时间上看,个人或群体处于社会排斥状态的时间是相对的,随着个人努力或社会政策的完善,人们可能走出排斥的状态,整合到社会中。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