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11月 |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东北地区和谐社会建立的重要基础,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中国现行的社会保障还处于建立、发展和完善阶段,而东北地区则处于试点和规范阶段。国家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中,在给予东北一些优惠政策的同时,也给予了老工业基地社会保障试点的政策,几年来发展较好,效果也比较明显,但是问题也不少,现将有关情况略做分析。
一 东北地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的基本情况
作为中国老工业基地,东北地区的工业比重大,城镇人口多,老企业和困难企业多,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任重道远,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难度较大。
(一)启动较晚,发展较快
2001年,辽宁省率先启动了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试点,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后,2004年5月,黑龙江、吉林两省在总结辽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也相继开始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由于东北三省积极稳健地推进社保工作,使东北三省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功能和水平不断提高,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以2005年前三季度为例,东北三省新增就业179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3万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6.15%、4.02%和4.24%;到2005年底,黑龙江和吉林两省分别有130万人和183万人实现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的并轨,已分别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27.5亿元和32.4亿元,辽宁省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206亿元,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东北三省的试点工作主要围绕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将失业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实现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等等方面展开。
辽宁省计划到2010年在全国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05年底,辽宁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753.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达到607.4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54.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达到461.2万人。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辽宁省社保试点工作的重点,2005年辽宁省做实个人账户基金54亿元,而试点以来累计做实个人账户基金达192.4亿元,其中151亿元进行了投资运营,运营收益率为2.67%(比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还高出0.42%),实现了保值增值,对未来人口老龄化的支付风险做了必要的资金准备,也提高了参保职工的预期养老保险待遇;同时,辽宁省已有84.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按新办法计发了养老金,绝大多数退休人员都提高了待遇。
黑龙江省调整完善了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初步建立了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到2005年底,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88.3万人,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07亿元,共拨付基本养老金139.3亿元,基本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征缴失业保险费9.6亿元,共为18.2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2.4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02万人、257.5万人、152万人,基金收入稳步增长,各项相关待遇得到了按时足额兑现。黑龙江省还重点改革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行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加大了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解决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养的问题。
吉林省围绕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开展并轨工作,坚持就业优先原则,把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通过实施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解决了长期困扰吉林省发展的一系列体制问题,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结构调整和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形成,使大批下岗职工在并轨后转移到民营企业、第三产业就业;社会保障改革也促进了困难群体生活状况的改善,130万名并轨人员拿到经济补偿金108.7亿元,同时,企业现金偿还拖欠并轨人员的债务12.1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并轨人员生活上的困难。在解决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续保问题上,吉林省着重解决特困改制企业补欠资金缺口问题,确保生活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使吉林省灵活就业人员的续保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