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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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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状况与展望

    作者:李宇军 出版时间:2010年08月
    摘要:

    “十一五”期间,全国各地城市通过有效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减排工作获得了重大突破,全国城市环境质量总体呈好转趋势,生态环境总体稳定。但是,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面临严峻挑战。“十二五”期间,应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列为国家环保总目标;转变生产和消费模式,发展生态经济;加强城市生态保护建设;引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观,构建“两型”社会;实施差异化管理,构建“绿色GDP”考核问责制度;加大中西部城市环境保护力度等。

    Abstract:

    Emission reduction has made a major breakthrough during the Eleventh Five-Year Plan period,due to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emission-reducing projects,structural emission reduction and monitoring for emission reduction in all cities throughout the nation;as a result,as a whole,urban environmental quality was improved and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was stable in these cities. However,urban ec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 still facing severe challenges in the future. In the Twelfth Five-Year Plan period,the improvement of urban environmental quality should be the overall target of the 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or China,and should take the following measures:to transform the pattern of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ecological economy;to strengthen the urban 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construction;to guide the public to raise the awareness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and build the “Two-Types Society”(Resource-saving and environment-friendly society);to implement the differential management and build the “Green GDP” evaluation accountability system;to make more efforts in urban eco-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2008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45.68%,全国城镇人口已接近6.07亿,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区域。2008年环保部和中国科学院发布了《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将大都市群和重点城镇群的主导生态服务功能定位为人居保障。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应围绕宜居与可持续发展展开。

    一 “十一五”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状况

    “十一五”期间,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稳步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生态城市建设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推进等工作均取得了积极进展。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已从末端污染治理转向全过程污染控制、从单一工程治理手段转向综合采用结构减污、工程治理和监管控制等手段。城市总体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控制,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好转。

    (一)城市空气质量大幅提升

    1.全国城市的空气质量总体呈大幅提高的态势

    截至2008年底,中国城市数量为655个,监测空气质量的城市数量从2005年末的522个增加到2009年的612个,监测覆盖率达到了95%。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及以上的城市数量从2005年的315个增加到2009年的504个,所占比例从60.4%提高到82.4%,提高了22%;空气质量劣于三级的城市数量从2005年的55个减少到2009年的8个,所占比例从10.6%减少到1.3%,减少了9.3%(见图1)。“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的空气质量总体呈大幅提高的态势。

    图1 2005~2009年监测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情况

    在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及以上的城市数量从2005年的48个增加到2008年的65个,所占比例从42.5%提高到57.5%,提高了15%;而空气质量劣于三级的城市数量从2005年的7个减少到2009年的1个,所占比例从6.2%减少到0.9%,减少了5.3%(见图2)。

    图2 2005~2008年113个大气污染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状况

    2008年,在中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环境质量最好的十个城市依次为:珠海市、湛江市、桂林市、北海市、海口市、曲靖市、昆明市、玉溪市、深圳市、韶关市。[1]

    总体分析,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低于全国城市的平均水平。虽然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从2006年的44.2%提高到2008年的57.5%,但与全国城市达标率76.8%相比,仍然低了近两成。4个直辖市优良天数比例较2007年上升2.35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好转。与2007年相比,直辖市PM10年均值平均降低0.0093毫克/立方米,SO2年均值平均降低0.0045毫克/立方米,SO2年均值平均降低0.0045毫克/立方米。北京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274天,占全年天数的74.9%,较2007年提高7.46个百分点。

    2.可吸入颗粒物仍为城市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

    “十一五”期间,城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平均浓度的达标率已从“十五”末的59.5%提高到81.5%,上升了22%;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的达标率已从“十五”末的77.4%提高到2008年的85.2%,上升了7.8%;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的达标率保持在100%。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均有所降低,但可吸入颗粒物仍为城市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见图3和图4)。

    图3 2005~2008年城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标状况

    图4 2005~2008年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达标状况

    3.酸雨污染仍较严重

    截至2008年,中国有超过一半的城市仍受到不同程度的酸雨污染。在2006~2008年间,出现酸雨城市的比例呈现先增后降,“十五”末期,出现酸雨城市的比例为51.3%,2006年、2007年分别攀升到54%、56.2%,2008年降到52.8%,但仍高于2005年的水平;酸雨发生频率在0~25%、25%~50%、50%~75%的城市比例分别从2006年的16.2%、11.6%、9.5%提高到了2008年的18.4%、11.9%、10.9%,只有酸雨发生频率在75%以上的城市比例有所下降,从2006年的16.6%减少到2008年的11.5%(见图5)。因此,城市酸雨污染仍然较为严重,中国酸雨分布区域主要集中在长江以南,四川、云南以东的区域,包括浙江、福建、江西、湖南、重庆的大部分地区以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酸雨分布区域没有大的变化。

    图5 2005~2008年发生不同酸雨频率的城市比例

    (二)全国城市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形势严峻

    1.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基本稳定

    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从2006年的82.13%提高到2008年的85.4%,但2008年的达标率比2007年下降了1.1%;重点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体上好于全国平均水平;2008年4个直辖市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