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7月 |
一 引言
近年来,有关生育政策调整的议题受到了学界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陈友华,2008;左学金,2012;桂世勋,2008;李建新,2010;郑真真,2011;等等)。事实上,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上看,一方面,生育政策调整与人口发展内部各个要素相关联,包括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人口流动和人口分布等。人口发展内部各要素相关联意味着生育政策调整必定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一个要素或者局部的变化都将对人口发展全局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按照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各个系统之间的联系,确实需要遵从人口发展客观规律,对人口变化与其外部系统之间进行科学、合理的修正、补充和完善。也就是说,人口发展自身各个要素之间的关联性,以及人口与外部系统之间的多维度关系,决定了生育政策调整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因此,我们认为,站在人口发展全局的角度,确立未来生育政策调整和完善的方向性,全方位地对人口各要素的关联变化,以及人口与外部系统各个维度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全面审视和系统分析,既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二 生育政策调整与人口内部环境的关联性分析
生育政策调整的首要考虑是人口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关联性。中国以往生育政策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仅是把人口规模放在政策的首位,而将人口结构、人口流动和人口分布等其他要素的政策置于从属地位。客观地讲,这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必要的,对中国人口发展的大局也是有益的。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人口规模调控为首要任务的生育政策已引发出了一些深层次问题,具体表现为人口规模与人口结构、人口流动和人口分布等要素之间的不适性不断增加,暴露出来的问题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增多,诸如家庭结构、出生人口性别比、人口老龄化、城乡人口分布不平衡等。故而,在生育政策调整时需要尽可能将人口发展视为一个由多个人口要素构成的系统,把人口各要素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考察,充分考虑人口发展状况和所遇到的各种现实问题。只有这样,才不会忽视人口规模与人口结构、人口流动和人口分布之间的强关联性,方能制定出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生育政策。
(一)人口规模变化与生育政策调整
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生育水平的快速下降,中国人口的增长速度逐渐趋缓,但人口规模仍然处于惯性势能增长的态势。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中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3.40亿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66亿人相比,十年共增加0.74亿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在人口规模惯性增长的情况下,未来生育政策调整仍然需要将控制人口规模放在人口政策体系中的一个重要位置,尤其需要考虑人口规模增长长波效应的正反两方面因素。一方面是人口增长惯性,这是人口自然变动的特性之一,是指人口数量变动方向在一定时期内的持续性。尽管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中国妇女的生育率将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但人口再生产的变动趋势仍然不变,惯性的人口增长将会持续较长时间。除了人口增长惯性以外,双独家庭生育二孩及一定时期的生育堆积也是可能引发在一定时段内生育水平波动的重要原因。
不过,我们还要看到,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群众的生育意愿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意愿生育子女数普遍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工业化进程改变了农耕社会的生育文化,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不再具有现实意义,人们从对子女数量的追求转向对子女质量的追求。现代化城市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以及养育子女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的不断增加,驱使年轻人减少和限制他们的生育计划。加之,实施数十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之后,中国人口的内在自然增长率就已转为负值,即在保持现行人口政策前提下,不久的将来中国人口增长的惯性将由正转负,呈现不断下降的人口变动趋势(图9-1)。
图9-1 人口规模增长的限制性因素路径
未来生育政策调整需要兼顾人口规模变动的正反两方面,既要控制住人口规模的上限,避免出现人口无序快速增长的现象,又要避免出现人口不断萎缩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特别要考虑到,就目前而言,还没有任何一个生育率低下的国家和地区成功扭转人口负增长惯性的先例。由此而言,未来生育政策调整必须将适度人口规模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