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生育政策调整的多维审视

    作者:陈友华 出版时间:2013年07月
    摘要:中国过去面临的主要是人口数量增长过快问题,我们主要从数量角度去审视中国的人口问题,当时计划生育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而今天已经演变成为低生育率下的人口老龄化加速与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调等人口结构性问题。在人口问题及其性质发生根本性转变的时代背景下,对中国人口问题的审视仍仅停留在数量的视角已经严重不合时宜,而必须引入人口结构、家庭发展、民主法治、价值取向、社会竞争、可持续发展与国际比较等多维的视角。

    一 引言

    自20世纪70年代初开展计划生育以来,经过20年的努力,中国妇女生育率已于90年代初降至并持续维持在替代水平以下,中国所面临的主要人口问题及其性质也因此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中国过去面临的主要是人口数量增长过快问题,我们主要从数量角度去审视中国的人口问题,当时计划生育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而今天已经演变成为低生育率下的人口老龄化加速与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调等人口结构性问题。在人口问题及其性质发生根本性转变的时代背景下,对中国人口问题的审视仍仅停留在数量的视角已经严重不合时宜,而必须引入人口结构、家庭发展、民主法治、价值取向[1]、社会竞争、可持续发展与国际比较[2]等多维的视角。

    二 中国人口发展的多维审视

    (一)比较视角下的中国低生育率的可信性

    关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生育率究竟有多低,一直争论不休,甚至成为一个不解之谜。在这方面,郭志刚、曾毅、王广州等均曾做出过自己的贡献。徐建国利用东亚中华文化圈与全球华人社会的低生育率数据,进一步印证了中国大陆妇女低生育率甚至是超低生育率的可信性。

    (二)竞争视角下的生育意愿弱化

    伴随社会变迁而来的工作压力增大与生活成本的急剧上升对人们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具有极大的抑制作用。中国大陆与海外华人妇女生育率下降,与华人社会普遍对子女教育的重视紧密相连。结果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快速增长与民众收入普遍提高的同时,越来越多的百姓却发出了“生得起,养不起”的呐喊,城市住房、物价与教育成本等的大幅度提高,与其他因素一起,极大地推升了中国百姓的生活成本,影响与抑制了人们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

    实际上,在资源约束条件下,各种需求对资源存在竞争性,居民某一方面花费的增加,必然意味着用于其他方面开销的减少。徐建国教授敏锐地观察到城市生育率与房地产价格之间的关系,指出城市的高房价折射出了年轻人生活负担的不断加重,减少了生育与养育可资利用的资源,从而制约了其生育意愿。

    (三)比较视角的重要性

    王丰教授等的研究指出:我们以往在人口爆炸时所担心的一些问题并没有出现,即我们对人口爆炸过于担心,事后看似乎是多余的。并强调指出在人口研究、人口工作与社会政策制定中国际视野的极端重要性,它可以避免中国这些后来者犯很多错误。但遗憾的是中国的强制性计划生育不顾国际社会的实践与经验以及人类必须坚守的基本价值准则,基本上置中国于特殊论中进行。

    而李建新教授的研究指出:人口变迁与国家和民族的兴衰紧密相连,人类发展的历史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一部人口变迁的历史。我们现在经常谈论中国的崛起,但大家是否想过中国在崛起道路上极可能因为持续低生育率,甚至是持续超低生育率而半途夭折。

    如果说在20世纪人类经历了一个人口爆炸的时代,那么在21世纪人类将完成从人口爆炸到人口内爆的历史性转变。人类已经亲历了人口爆炸过程及其给人类社会所带来的影响,但人类还没有经历过人口内爆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近期出现的欧债危机归根结底是持续低生育率,特别是持续超低生育率给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灾难性影响的一种滞后性反映。不要认为持续低生育率的危害已经充分显现出来,目前所看到的还仅仅是“冰山一角”,伴随着时间的推移,持续低生育率,特别是持续超低生育率的危害将越来越凸显,人类对持续低生育率危害的认识还很肤浅。

    (四)民主法治视角下的中国计划生育的重新审视[3]

    生育不仅牵涉到生育的数量、性别与时间,更牵涉到对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的生育权的尊重与保护问题,而我们在以往的研究与政策制定中却有意无意地将其忽视了。时至今日,我们仍很少考虑现行人口政策的法理依据究竟何在,是否与宪法和现代法治精神相吻合。在对人口政策调整的讨论中,不仅要考虑到政策本身对人口的数量与结构等的影响,更应该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去进行必要的考察与审视。

    中国现行生育政策的最大特点是生育权因人而异,而这种“异”不是由本人的生育行为决定的,而主要是由其父母的生育行为、户籍性质,甚至孩子性别等所决定。社会抚养费征缴政策本身不仅缺少法律依据,高额的社会抚养费使众多超生家庭的发展能力受到严重削弱,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