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5月 |
引言
2009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济与合作组织(APEC)第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发表题为《合力应对挑战 推动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中首次提出“统筹兼顾,倡导包容性增长”的理念。2010年,在第五届亚太经济与合作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发表的《深化交流合作 实现包容性增长》致辞中再次强调“包容性增长”,并指出“包容性增长的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中国积极倡导包容性增长,其基本含义是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目标。中国的包容性增长包含以下基本要素:坚持发展经济,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增加社会财富,不断为全体人民逐步过上富裕生活创造物质基础;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1]。
一 中国包容性增长的历程回顾及其主要特征
包容性增长的理念始终贯穿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在不同发展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包容性增长的历程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高速增长,推动全国大规模减贫(1978~2001年)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1/3的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处于普遍贫穷和落后状态。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是解决普遍贫困问题。1978年,中国政府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工作上来,并逐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这一阶段包容性发展的基本特征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缓解贫困。
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20世纪80年代初期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到1983年,该项土地制度改革覆盖了超过98%的农村家庭。同时,国家提高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并逐渐放开农产品的买卖价格。在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中,国家首先削弱壁垒并打断城乡二元结构分隔,允许农产品和农副产品贸易取代在城乡地区被国家控制的棉油统购,鼓励在大城市建立农产品市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功后,政府开始指导农民进行多样化的农业生产。在不放松粮食生产并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的基础上,政府开始发展经济作物的生产。为提高农产品产出,政府开展了大规模的农业科技研究并在县级建立了推广体系,为增加农业产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于1984年10月全面启动。重点是国有企业改革。改革内容主要有国有企业全面实行利改税,自主经营权的突破即逐步确立了厂长负责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股份制。1992年以后,国有企业自身长期积累的深层矛盾逐渐暴露,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经历了改革与脱困。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相应得到加强。1987年国家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模式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概念。1992年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并发展。自此,单一的计划经济格局开始转变,中国的市场主体开始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中国政府逐渐将工作重点转向经济建设,中国经历了高速的经济增长,GDP平均年增长率超过9%。通过“渗漏效应”,经济增长提升了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按中国政府的贫困标准,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下降到2001年的2927万人,相应的贫困发生率由30.7%减少到3.2%。其中90年代后期是中国经济加速增长时期,这期间国家开始实施有计划的专项扶贫开发,并制订“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贫困人口下降速度明显加快,贫困发生率由1993年的8.8%下降到2000年的3.4%[2]。
(二)政策调整带动城乡统筹,促进均衡发展(2002~2010年)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经济进入持续高速增长期。但在工业化进程中,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发展明显落后于工业化发展。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落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这一阶段包容性增长的主要特征体现在通过政策调整,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实现城乡统筹,促进均衡发展。
2002年,中国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