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5月 |
“十二五”时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开发和信息资源利用,推进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公开,促进企业与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政府安全监管监察和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和保障。
一 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进一步完善基于互联网的外网平台和涉密网平台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一期、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等一批重大政务信息化工程,初步形成了基于政务外网的专网平台及其数据库(简称“三网”,如图1所示),为安全监管监察、应急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技术保障。
图1 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体系
同时,引导和推动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了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管理、应急避险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一批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不同程度地提升了企业防范事故和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部分地方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用和服务等工作开始步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信息化为政府实施安全监管监察以及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提供了强力支撑。主要成效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实施了金安工程一期项目,初步形成了支撑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基础业务的资源专网及其应用系统。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多种网络资源建成了覆盖全国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全部省级安全监管机构和大部分市(地)、县级安全监管机构的互联互通的广域网络,实现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间数据、语音和视频信息的传输和处理。初步建成了面向安全监管监察及行政执法、调度与统计和矿山应急救援等业务信息系统,建立了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事故和执法统计等基础业务数据库,建成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非涉密业务办公、网络舆情分析和电子公文传输等系统,为日常行政办公、安全监管监察和事故应急管理等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数据支撑,不同程度地提高了信息化对安全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的保障能力。
2.依托互联网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和网上为民服务,进一步提高了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服务水平。全国省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机构、80%的市(地)级和50%的县级机构基于互联网络建成了政府网站门户系统,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政务、政策法规、事故调查处理、为民服务等信息,开展了安全生产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安全生产建言献策等公共服务,一些地方安全监管机构开通了“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系统,进一步加强了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的信息服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了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分析系统,为政府部门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舆情民意,正确引导安全生产舆论和科学决策提供了信息支撑。
3.加强了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涉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得到进一步提升。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按照涉密信息安全保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涉密计算机系统和应用系统的分级管理和保护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扩容和升级了机关内部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机关涉密网办公系统的功能,通过了国家保密局组织的安全保密检查和测评,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提供了安全的业务信息处理环境。
4.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作为“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信息化的重点工程得到立项并实施。各地区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北京、河北、辽宁、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云南等省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各市(地)及部分县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工作也取得了进展,大连、青岛、南京、沈阳、南昌、南宁、威海、秦皇岛以及北京市房山区等城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逐步扩充完善。全国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技术保障。
5.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