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7月 |
就业是劳动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其融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他们为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其就业地位却较为尴尬。由于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偏低,就业机会不均等,就业结构相对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进城农民难以与城市原有户籍居民平等享受城市发展成果。因此,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平就业制度,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落实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 中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现状
随着中国城乡二元体制逐步被打破,越来越多曾被固化在土地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摆脱土地束缚,进城务工经商,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中国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镇就业呈现一些新的特征。
(一)就业规模持续扩大
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公报显示,至2012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6261万人,比上年增长了3.9%。其中,外出农民工为16336万人,增长了3.0%;本地农民工为9925万人,增长了5.4%[1]。近年来我国农民工数量呈现出逐年攀升的态势,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农民工数量变化情况(2008~2012)
(二)就业结构发生变化
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一直是农民工从业的主要领域,近几年虽然从事制造业的比重依然最大,但该比例在近几年趋于下降,2011年为36.0%;其次是建筑业,农民工在该领域从业的比重逐年递增,从2008年的13.8%上升到2011年的17.7%,增幅明显;以下依次是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餐饮业(见表2)。同时,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以及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不同地区的农民工就业结构开始分化,在东部地区制造业从业比例最大,中部地区制造业与建筑业从业比例大致相当,而西部地区建筑业的从业比例明显高于其他领域比例(具体数据见表3)。
表2 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分布
表3 农民工不同地区从业分布
(三)就业分布地区转移
一方面,跨省外出农民工数量逐年减少。据2011年统计,在省内务工人数为8390万人,比上年增长10.1%,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52.9%,其中东部地区省内务工比例更是高达83.4%;外出农民工中去省外务工人数逐年下降,2011年为7473万人,比上年下降3.2%[2]。如图1所示。
图1 不同地区农民工省内外务工分布情况
另一方面,就业分布从东中西部比较,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吸纳能力增强。虽然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4个省吸纳的农民工依然占到全国农民工总数的近一半,但2011年在东部地区务工者占农民工总量比重较上年降低了1.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务工者占比则较上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务工者比例也比上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
(四)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我国城镇化率2011年为51.3%,2012年在此基础上又提高了1.3个百分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预测,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若达到65%,从农村需要转移的人口将达3亿左右,即每年的人口转移规模要超过千万,数量庞大,形成巨大的就业压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包括技术进步、产业优化升级以及管理创新等,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大批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知识和技能普遍偏低,导致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出现结构性矛盾。
一般而言,农村劳动力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在从农村向城镇转移就业的过程中,非农技能缺乏,劳动力供给与企业用工需求不相匹配,尤其是现代化的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凸显,导致企业用工需求与劳动力供给出现结构性失衡,一方面是用工地区愈演愈烈的“民工荒”,另一方面是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赋闲在家,工作难觅,形成用工单位“招工难”与劳动者“就业难”并存的局面。
(五)就业待遇普遍改善
劳动用工体制进一步规范,就业条件和就业方式有所改变。至2012年底,全国已有25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幅度为20.2%,外出农民工收入较上年增长11.8%;全国农民工共有4543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4996万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7173万人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