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7月 |
一 漯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漯河市是河南省的地级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偏南,伏牛山东麓平原和淮北平原交错地带,淮河两大支流沙河、澧河贯穿全境并在市区交汇,滨河城市特色明显,风光秀美。市辖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漯河西城区、临颍县和舞阳县,总面积为2617平方公里,总人口260万人。漯河市是中国食品名城,双汇集团、南街村集团、乐天澳的利集团总部位于漯河市,是中西部首个、全国第二个“中国品牌城市”,是豫中南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商贸物流中心、国家二类交通枢纽城市。
(一)漯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漯河市全市共有1246个行政村,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将其整合为257个新型农村社区。截至目前,漯河市全市累计开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59个,一期基本建成、初具规模的社区16个(临颍县杜曲镇北徐社区、龙堂社区、河董社区、王凤楼社区、贾庄社区、皇帝庙乡大袁社区,舞阳县舞泉镇双庙社区、柴庄社区、孟寨镇沙澧花园社区、北舞渡镇贾湖社区,郾城区裴城镇中心社区、商桥镇和谐社区,源汇区干河陈乡蓝湖社区、大刘镇中心社区、空冢郭镇大庙王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后谢乡东方红社区)。全市累计拆迁出旧村土地8630亩(临颍县2998亩,舞阳县1927亩,郾城区877亩,源汇区1410亩,召陵区958亩,经济技术开发区460亩),复垦5100余亩。累计投入41.2亿元,建成住房2.1万多套,在建住房1.5万多套,已有8000多农户入住社区,部分居民已拿到房产证。2013年,漯河市确定对11个规划入住5000人以上规模的社区进行重点支持建设。漯河市初步走出了一条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助推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路子。
(二)漯河市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漯河市委、市政府首先成立了以市长任指挥长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一办五组”(办公室,规划建设指导组、土地整治统筹组、资金整合组、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组、督导检查组),具体负责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统筹谋划、协调指导和督察落实。具体工作中坚持“层级推进、一体运作,实行领导分包、部门帮扶、企业援建”的工作机制,市级领导分包县区、县区领导分包乡镇、市直单位帮扶重点乡镇及重点社区,明确工作责任、任务和推进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了市四大班子领导集中观摩讲评制度,评议打分,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严格考评奖惩,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和县级领导班子实绩考评体系,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一起考核。各县区都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形成全市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群众积极投入的工作格局,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组织基础。
(三)漯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支撑体系
在奠定了较为扎实的组织基础之后,漯河市坚持从完善政策入手,先后研究出台了《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人地挂钩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漯河市新型农村社区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暂行办法》《关于做好支农资金整合,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标准粮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漯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考核办法》《关于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充分尊重民意保障群众权益的通知》《关于加强和创新新型农村社区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整体要求,在规划编制、土地使用、资金整合、产权改革、社区管理、居民保障等方面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具体分为如下方面。
1.创新土地政策
统筹安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允许使用农用地进行周转,每整合一个行政村可申请不超过50亩的周转用地,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旧村复垦后要按周转用地面积的1.2倍进行归还。探索建立市县(区)级人地挂钩指标交易平台,交易价格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亩,产生的指标交易收入全部返还拆迁村,专项用于拆旧区土地复垦、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拆旧补偿和建新补贴等。
2.房产确权颁证
开展新型农村社区住房确权颁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社区房屋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新型农村社区居民住房的初始登记,按自建房税收政策执行(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