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
广东作为华南地区的中心,是医疗资源大省,其接诊量在全国居前,在全国有影响的医事纠纷案件也不断发生。在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形势下,面对医事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时代难题,回顾过去、总结经验和展望未来,总结梳理广东医事预防与处理的六大问题,对进一步实现医患和谐、构建法治医疗和推进法治广东建设,具有重要价值和深远意义。
一 广东医事纠纷的现状与特征
医事纠纷多在市级层面处理完毕。省以下的地市行政机关等是处理医事纠纷的主要单位。比如,2013年广东省级层面没有收到医事类行政投诉个案,但在市级层面则医患纠纷广泛发生。据广州市司法局统计,2010~2013年,广州市每年发生医患纠纷700余起,其中,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400余起,引发突发事件的100余起。
据报道,2010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查处“医闹”(建议以后要将“医闹”改称为“医事类犯罪案件”)案件12件40人,其涉及妨害公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绑架罪等罪名,其中涉嫌“职业医闹”的6件19人,分别占50%和47.5%。“职业医闹”案件数已占穗之“医闹”案一半,一些外来人员甚至将“医闹”作为解决医患纠纷的主要途径。
第一,争议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并不平衡。2010年全省法院受理医疗纠纷一审案900件,2011年增加到1014件,2012年回落到910件,2013年又出现增长,1~10月份受理953件。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广东全省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数量并没有出现井喷式的增长,而是呈现有升有降、总体上缓慢增长的态势。具体到各级法院,年度之间的表现也存在差异。比如,广州市各基层法院2011年1月至2014年5月医疗纠纷案件的结案数为826件,其中2011年结案325件,2012年结案217件,2013年结案212件,2014年1月至5月结案72件。广州中院2011年1月至2014年5月医疗纠纷案件收案总数为344件,其中2011年收案106件,2012年收案98件,2013年收案93件,2014年1月至5月收案47件。2011年1月至2014年5月医疗纠纷案件结案数为347件,其中2011年结案123件,2012年结案102件,2013年结案95件,2014年1月至5月结案27件。
第二,地域和专科分布不均衡。在地域分布上,医疗纠纷主要集中在大城市。从2013年1~10月份的统计数据来看,广州地区法院受理医疗纠纷一审案293件,占了全省的31%;深圳地区198件,占21%。广州、深圳的数量合计占全省的53%。而整个粤东地区汕头、汕尾、潮州、揭阳4个城市只有10件。这与城市人口规模以及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是密切相关的。
在医疗专科的分布上,医疗纠纷主要集中在妇产科、骨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与呼吸内科等科室。上述领域医疗行为风险相对较大。
第三,鉴定数量不断增加。2011年广东省高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指定了20家医学会和司法鉴定机构。从鉴定数量看,全省法院受理的医疗损害纠纷案件逐年上升。2008年有645宗,2009年升至797宗,2010年988宗,2011年破千,达到了1437宗。2012年1~6月份达到了1019宗。
第四,调撤率较高,但低于民事案件的平均调撤率且呈下降趋势(见图1)。由于医疗纠纷裁判难度大,判决难以实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法官在审理过程中都会尽力调解结案,全省医疗纠纷的调撤率并不算低,有的年份甚至超过50%。但总体上仍低于民事案件的平均调撤率,而且似乎越来越难以调解,调撤率呈现下降的趋势。
图1 广东省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案件调撤率
第五,再审率较高。2013年1~9月,广东省法院共处理208件医疗纠纷再审审查案件,其中19件裁定再审,再审率为9.13%,而同期民事案件的平均再审率为8.72%。在案件数量较多的8大类民事案件中,医疗纠纷再审率排第5位(见图2)。
图2 广东省法院2013年1~9月8大类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再审率
总体上,医事纠纷案涉及民事、行政和刑事,但案件在政府、法院和检察院领域的分布并不均衡。在2013年,就医事纠纷行政执法投诉而言,在省级法制办并未发生,但民事、刑事方面比较多。比如,在民事层面,纠纷影响大、较典型的多在2011年和2013年,2011年影响全国的有“佛山南海弃婴事件”“深圳儿童医院八毛门事件”“广东妇幼保健院录音门事件”;2013年影响全国的有2013年2月21日广东卫视知名主持人发表“想砍人”言论惹风波事件等。在刑事方面影响比较大的,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