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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行改革,助推依法行政——2014年四川行政法治报告
    ——2014年四川行政法治报告

    作者:冼志勇 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摘要:

    四川省在2013~2014年的行政法治进程中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行政复议水平、建立健全支撑保障机制、完善立法工作等八个方面,做出了创新性的探索并获得良好成效,具有全国性借鉴意义。2015年是四川省推进依法治省的深化之年,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四川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依据《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化行政法治建设,为治蜀兴川、推动“两个跨越”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Abstract:

    Sichuan Province has carried out a series of reforms during the 2013-2014 administrative rule of law. In the following eight aspects Sichuan has made innovative exploration,achieved good results and set a good example for the whole nation:deepening the reform of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system,establishing the government counsel system,implementing administrative power list system,further standardizing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activities,strengthening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n normative documents,improving governmental legislation work,resolving administrative disputes pursuant to law,and 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the working mechanism. 2015 is the year for Sichuan Province to deepen the promotion of governing Province in line law. Based on the spirits of the Decision of the Fourth Plenary Session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and the Fourth Plenary Session of the Tenth CPC Sichuan Provincial Committee,an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general requirements in the Outline of Governing Sichuan in Line with Law,Sichuan continues to deepen the building of administrative rule of law and provides solid legal guarantees for governance and development of Sichuan and promotion of “Two Leaps”.

    一 2013~2014年四川省行政法治状况概述

    2010年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在《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基础上,大力推进行政法治工作。2013年《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公布,更是把依法行政作为最重要的内容写入其中,将政府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的轨道。2014年四川省政府公布了两个行政法治的重要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召开了省政府“贯彻依法治省纲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为四川省强化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法治建设提速。

    二 2013~2014年四川省行政法治实践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在深化行政审批的改革进程中,四川省从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入手,始终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为改革核心。从2013年至2014年初,四川已开展四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确定由省直部门统一清理本系统(行业)行政审批事项,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四川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273项,在四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中,四川省已累计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33项,省本级共取消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8项,取消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8项,工作卓有成效,使四川省一跃成为全国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实践,主要措施有:①原则清晰。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原则中,对国务院决定取消或下放的,坚决执行,对外省取消或下放的,原则上取消或下放。②工作主动。把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主动权,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主动会商,提出具体的取消调整或保留意见,再同实施部门进行交流,而非被动等待或依靠实施部门提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处置建议。③实效清理。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过程中,注重清理的实际效果,坚持实质性减少审批事项,取消下放94项对省本级项目数量无影响,但对审批权力有实质性削弱的事项,不但追求清理数量更注重清理质量。④意见征求。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过程中,除了与实施部门进行协商外,相关部门多次向省内专家学者、民营企业家征求关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⑤加强指导。以省级部门为主导,加强对各市县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指导,以保证全省行政审批项目能够自上而下、规范统一。

    (二)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四川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并颁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2014年6月,省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组建基本完成,从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中,遴选出30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团的主要职责在于:负责参与行政法律事务研究并提出研究报告;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参与政府重大经济项目、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的研究论证工作等。而四川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自身鲜明特点在于:其一,政府法制办与法律顾问联系紧密,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法律理论工作者协同为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其二,成员结构多样化,专业方向各异,成员来自高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企业;其三,法律顾问团成员遴选、运行、监督工作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得以建立。

    此外,至2013年,四川省的21个市(州)政府,183个县(市、区)政府中的167个均探索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率为91.25%。伴随省、市、县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该项制度正向基层的乡(镇、街道)拓展,已有1564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该制度得到良好的实践运用与发展。

    (三)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2014年政府办公厅起草了《关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代拟稿)》,解决上一轮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中存在的清理不彻底、行政权力清理与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清理脱节、行政权力事项名称不准确等问题,优化编制权力清单,更好地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而从2011年开始即组织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编制了行政职权目录,公布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目前,省级部门行政权力7187项,市(州)政府行政权力平均6058项,县(市、区)政府行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