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
邛崃市检察院与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合作,开展“组织廉政文化构建中的自我成长与心理干预”预防创新项目,探索利用多学科知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编撰《科学认知贿赂犯罪》预防培训教程,整合刑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知识,将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知识集成为八个模块,采用问题引导,互动教学的方式讲授,同时把重要的知识要点制作成情景剧,使预防职务犯罪培训在知识体系上集成化、模块化和情景化,提高了培训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革除了传统廉政预防培训知识结构简单、形式单一的弊端,丰富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对当前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Cooperating with Psychology College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Qionglai Procuratorate developed the prevention innovation project of “organizing self-growth and psychological intervention in the building of clean government culture”,explores and takes advantages of multi-disciplinary knowledge to carry out training on prevention of duty crimes,drafts the prevention training textbook of Scientifically Understanding Bribery Crimes,integrates knowledge of criminal law,psychology,sociology,economics and other disciplines. Dividing the training knowledge of duty crime prevention into 8 sections,lectures are giving by issue introduction and interactive teaching. Important knowledge points are designed into dramas. Thus the contents and methods for education of duty crime education are enriched and valuable experiences are provided for the current anti-corruption work.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体现了党中央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廉政预防思路,深刻地说明了预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中,教育处于重要的基础地位,是制度和监督有效性的重要前提。这一体系所规定的教育目的是启迪、调动预防教育受众的自主性、自觉性,以正确的价值取向,保证公权运行和公职履行的规范、准确。因此教育不仅是保持公职人员思想不腐败的重要防线,也是有效遏制非制度性腐败行为、保护公职人员安全的重要防线。
反腐败实践证明,任何一种腐败,都是制度环境与个体欲望冲突时产生张力作用的结果,这种张力是腐败的原始心理起点。从预防的角度讲,反腐败斗争所要达到的最好境界就是通过教育来引导和教化,使人不想犯罪。正如贝卡里亚所说:“预防职务犯罪的最可靠也是最艰难的措施是:完善教育。”教育作为对人具有潜移默化内在功能的手段是预防职务犯罪最基本,也是最广泛采用的措施,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防线。开展教育预防的前提是,教育者必须深刻研究职务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受教育者的心理状况和心理变化,毫无针对性、泛泛而谈的教育没有任何实质性效果。教育预防的核心是一种说服技术(包括论证、修辞、暗示、引导以及场景展示、情景体验等),目的是让受众对职务犯罪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在其内心真正与教育者所期盼的效果达到共情、共鸣,使受众在面对类似环境或类似诱惑时,自动放弃尝试职务犯罪的企图。因此,对于开展教育预防工作而言,用何种方式达到上述目标,才是问题之核心。
一 当前预防职务犯罪培训方式存在的问题
当前,传统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所采取的培训方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责任机制不健全,“大宣教”格局难形成
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于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没有刚性的目标要求,没有明确的责任考核指标,没有建立完善的教育制度体系,导致教育缺乏长效性,大部分预防教育只注重设定短期目标,如一年开展多少次教育培训、对多少人次开展教育培训,“一阵风”预防教育的现象较为突出,“润物细无声”的经常性预防教育坚持得不好,缺乏长远规划和统筹安排。同时,有些单位忽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使这项重要工作“虚化”;有的个别干部觉得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是搞花架子、走过场、图形式,对预防培训工作的热情不高,没有真正认清预防培训对廉洁从政的必要性。
综上所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在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要真正建立“大宣教”格局,还任重而道远。
(二)方式方法缺乏创新性,教育工作效果不佳
当前传统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主要方式有:一是灌输式教育,即“一人讲众人听”,开大会、讲案例、发材料,照本宣科,教育内容枯燥、乏味、雷同,互动性差。二是观赏式教育。集中观看一些廉政教育片或到监狱、廉政基地参观,由于缺乏适时恰当的有效引导,其形式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结果是过眼即忘,难以起到应有的教育作用。三是典型教育。在现实中,树立正面典型都是“高、大、全”的形象,反面典型都是集各种负面效应于一身,容易使受教育者感觉不真实,缺乏可信性,使典型教育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现代人的价值观、是非标准日益多元化,枯燥、单一、保守的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使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和沟通,教育的感染力不强,不能赢得受众的共鸣、共情,导致在教育实践中出现“教育年年搞、年年老一套”的局面,使教育工作难以真正有效地深入开展。
(三)内容针对性不强,教育工作研究不深
首先,预防职务犯罪教育重点不突出,层次不分明。在实践中,一方面,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不一已经成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大顽症;另一方面,对很多腐败现象,不少干部群众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而一般的廉政说教没有针对这种现象去剖析隐藏在后面的腐败逻辑和心理路径,教育就会显得苍白无力、难以服众。同时,教育不分对象,有时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对一般干部职工的教育混为一谈,没有突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层次性。
其次,有针对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