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一 资金来源概况
“十一五”全社会能效投资总规模的19.1%来自政府财政资金,79%来自社会融资,1.9%来自国际资金(见表8-1)。
表8-1 “十一五”能效投资资金来源
在财政资金中,中央财政投入达到1044亿元,占全社会能效投资总规模的12.7%;地方财政投入529亿元,占全社会能效投资总规模的6.4%。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资金投入比为2∶1。
社会融资主要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包括工业企业、节能服务公司、汽车制造商)、建筑业主自有资金、银行和股市。其中,企业自有资金达到3664亿元,占全社会能效投资总规模的44.4%;建筑业主自有资金为128亿元,占全社会能效投资总规模的1.6%;银行贷款为2600亿元,占全社会能效投资总规模的31.7%;股市融资为106亿元,占全社会能效投资总规模的1.3%。
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法国开发署、欧洲投资银行)提供了90亿元,占全社会能效投资总规模的1.1%。能效项目还通过清洁发展机制获得了国际额外资金投入63亿元,占全社会能效投资总规模的0.8%。
二 财政资金
(一)财政资金投入情况
中央财政的资金投入有较可靠的数据来源。从2008年起,财政部公布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对中央财政在能效领域的投入有独立统计。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部委在公布各项能效行动实施进展时,通常也公开财政对于该项活动的投入。但是科技部没有公布节能技术研发的统计。本报告将科技部在“十一五”期间安排的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科研经费近似计算为节能技术研发投入。
中央财政的能效投入从2006年的49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422亿元。5年中,中央财政对于能效的投入增长了8.6倍[1]。能效投入在中央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从2006年的2.1‰增加到2010年的8.7‰(见图8-1)。
图8-1 中央财政资金投入
收集省级财政数据是一个极为困难的过程。目前缺乏机构对于省级财政的投入情况进行逐年、系统的追踪和分析。在公开可得的数据中,节能、减排、气候变化、资源综合利用等概念经常混为一谈,几乎无法在这些数据中分离出仅与能效相关的数据。不同省份也常由不同机构发布能效数据,例如省政府、省财政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统计局都有公布零星年份的数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时也会公布一些省级数据。此外,不同机构公布的数据还存在彼此矛盾的情况。
为解决以上问题,本报告采取以下数据收集方法:①对于各省市未明确注明用于节能的资金不列入本报告的统计中;②分年份寻找各省市对于工业节能技改的省级财政投入,计算出各省份5年累计投入(见附录1);③分年份寻找各省市对于淘汰落后产能的省级财政投入,计算出省级财政5年累计的淘汰落后产能投入(见附录3);④采用住建部公布的省级建筑节能资金投入;⑤采用其他研究机构的交通省级资金投入、省级节能服务机构建设投入。“十一五”期间,省级财政共计投入332亿元。
地级市财政资金为推算数据。地级市财政投入仅包含:①地级市对于工业节能技改的投入;②地级市对于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投入。通过对山东、辽宁、上海等省市的案例分析,估计地级市财政对于工业节能技改的投入为省级财政投入对于工业节能技改投入的0.8~1.3倍,也即在116亿~188亿元之间。取中间值,估计“十一五”地市级财政投入累计为152亿元(见附录2)。地级市对于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投入约为45亿元(张少春,2011)。“十一五”期间,地级市财政共投入197亿元。省级和地级市两级财政投入合计为529亿元。“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的资金投入为1044亿元,地方财政的资金投入为529亿元(见表8-2)。
表8-2 “十一五”财政资金的能效投资
(二)财政资金拨付方式
根据节能活动的性质,财政资金有不同的使用方式。例如,对于项目类行动,如在工业、建筑、交通等终端用能领域实施提高能效的工程项目,财政支持可以采取投资补贴、节能量奖励、贷款贴息、政府采购节能服务等多种方式。对于产品推广类的行动,财政支持通常采取补贴消费者或政府采购的方式。对于能力建设类的行动,财政支持通常采取定额补贴的方式。“十一五”期间,政府使用了以上各种财政支持方式。
1.中央预算内投资
“十一五”之前,常规财政预算资金用于节能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