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一 成立低碳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机制
所有的试点省市均成立了低碳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包括基于原有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新成立领导小组两种情况(见图18-1)。
图18-1 各试点成立领导小组的主要方式示意图
第一,基于原有工作是指在原有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低碳领导小组,其中:广东、湖北、重庆和深圳是由原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负责低碳试点工作的开展,省(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广东设在发改委和经信委),发改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广东由发改委主任和经信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南昌、辽宁、陕西、天津和保定则在原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成立低碳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市)长等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其中,南昌原低碳经济试点城市项目领导小组组长为常务副市长,后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市长。
第二,新成立是指原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委/省环保局(云南)、市经贸委/市环保局(贵阳)、市经委(杭州)、市经发局(厦门),而低碳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改设在省(市)发改委。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杭州市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副市长,办公室主任是市经委副主任;而建设低碳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担任。
以地方主要领导(省长、市长等)作为组长的低碳领导小组建设体现了地方政府对于低碳试点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都设在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全省(市)的低碳发展工作。由于发改委一方面主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同时又是综合的部门,在部门中职权较大,成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当于职权又提高了一级,足以体现对低碳工作的重视以及将低碳发展视为综合性和长期性的策略。
各低碳试点领导小组的职能主要是对全省(市)的低碳发展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统一监督。就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来看,不少省市为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广东省2011年4月公布低碳省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省发改委为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发改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南昌市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重大项目、示范试点单位全程管理制度,以全方位推进低碳城市建设。
二 启动温室气体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
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这意味着试点地区要启动“区域碳盘查”,每个城市都要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建立完整的数据收集和核算系统,即将温室气体排放列入日常数据统计中。所有试点省市依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均提出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建设,但由于该项工作难度较大,且刚刚开始,尚未形成完善的制度,但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详见附表7)。
专栏18-1 国家对温室气体统计监测考核工作的推进
2010年7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对低碳试点省市提出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即试点地区要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建立完整的数据收集和核算系统,加强能力建设,提供机构和人员保障。
2010年9月27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启动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省级温室气体2005年清单的编制工作:
●结合工作需要和本地实际,研究部署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工作。明确清单编制工作承担单位,确定主要领域清单编制负责人和技术专家,制定工作计划和编制方案。
●组织启动收集整理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相关基础资料数据,重点收集整理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交换和林业、城市废弃物处理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相关的统计和调查数据。
●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地实际,组织好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确保完成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
同时,国家发改委气候司选择了陕西、浙江、湖北、云南、辽宁、广东和天津,作为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7个试点地区,并于2010年10月13日召开地方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试点项目启动会。试点地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