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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与身份:影响大陆高山族人口变动的几个因素

    作者:陈建樾 出版时间:2012年12月
    摘要:根据1964~2000年的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国大陆的高山族人口在36年间无论在分布地域还是在人口数量上都有了巨大的变化。这个变化首先表现在机械性变动的幅度远远高于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而机械性增长的成因基本上可以归因于民族政策变动所引致的民族身份的改变;其次表现在高山族人口的机械性变动改变了原有的地域性分布格局,这显示出各地在民族身份变动方面的标尺并不一致。如果放在全国各民族人口数据的比较来看,中国大陆高山族人口的变化具有独特而鲜明的特点。最后,作为分布于海峡两岸的少数民族,高山族的人口变化特别是民族身份的显性与隐性,与两岸关系的风云变幻有着密切的关联性。这是高山族人口变化因数当中迥异于其他少数民族的一个特别之处。

    根据1964~2000年的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国大陆的高山族人口在36年间无论在分布地域还是在人口数量上都有了巨大的变化。这个变化首先表现在机械性变动的幅度远远高于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而机械性增长的成因基本上可以归因于民族政策变动所引致的民族身份的改变;其次表现在高山族人口的机械性变动改变了原有的地域性分布格局,这显示出各地在民族身份变动方面的标尺并不一致。如果放在全国各民族人口数据的比较来看,中国大陆高山族人口的变化具有独特而鲜明的特点。

    首先,作为大陆55个少数民族之一,高山族的人口变化与国家政治情势和作为国家政策之一的民族政策紧密相关:历史证明,国家的政治形势总是与族际政治关系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联度,而民族政策作为调整族际政治关系手段之一,又通常意味着少数民族发展的快与慢和少数民族人口的增与减。在辛亥革命前后,满族人口的变化就与“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政治潮流紧密关联,许多满族人口出于生存的需要选择了隐匿民族身份和改换汉名汉姓;1949年以后东北部分满族聚居地方在土改政策中“杀满人、分满产”的激进做法,使得满族人口纷纷隐匿自己的民族身份,这造成满族人口在1953年、1964年两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增幅明显低于其他少数民族;1978~1999年大面积的恢复和新建民族自治地方的工作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落实不仅使得原来隐匿于汉族人口中的满族逐渐恢复民族身份,而且使得一部分汉族人口为了享受优惠的民族政策而转报为少数民族身份,这使得满族人口净增了50%以上,[1]笔者在1993~1994年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的实地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

    其次,少数民族人口的变化与国家推行的人口政策也有一定的关联性,在国家推行“人口兴旺”和对少数民族鼓励生育的时期,少数民族的人口增长增幅较为明显:1951年10月8日,毛泽东在与西藏进京致敬团座谈时提出“西藏地方大,人口少,人口需要发展”,这成为鼓励少数民族生育的一个重要政策依据;到1953年9月9日,中央政府批准并公布了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文件,确定了在少数民族地区“人畜两旺”的人口政策,这使得少数民族人口“不仅停止了下降,而且开始增加了”;[2]20世纪70年代后期,全国汉族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时,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人口政策虽不再强调“人口兴旺”,但相对于汉族更加宽松的政策安排使得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幅领先于同期的汉族。

    最后,作为分布于海峡两岸的少数民族,高山族的人口变化特别是民族身份的显性与隐性,与两岸关系的风云变幻有着密切的关联性。这是高山族人口变化因数当中迥异于其他少数民族的一个特别之处。

    一 50年间大陆高山族民族身份的变化及其影响因数分析

    根据1951年由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编印的《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统计资料》,“高山族”这一族称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已经位列全国少数民族的名单之中,但当时只有台湾高山族的人口数据而没有大陆高山族的人口数据。

    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草创于延安时代,雏形于1947年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立时期。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作为临时宪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团结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依据这一规定,中央政府从1950年开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在民族杂居地区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与此同时,中央政府还先后制定颁行了一大批旨在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稳定和补助地方财政、发展民族贸易、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设置各级高等民族院校、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促进民族平等团结的一系列法律文件。1952年,中央政府颁行了全面规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的《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这部行政法规的结构和条文为1984年颁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肯定和吸收。据1953年6月,全国已建立130个各级自治区,作为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