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一 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总体设计
黑龙江省基于全国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和趋势以及自身科技发展的优势和特色,提出了科技创新发展的总体理念与阶段目标。
(一)全国科技创新发展的形势与政策
中国30年的科技发展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主要体现在:①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基础研究取得了一批重大原始性创新成果,重大技术和关键领域取得众多突破。②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高。基础工业、制造业、新兴产业等领域的技术创新获得提升,科学技术在社会建设、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支撑、服务作用增强。③综合创新系统构建进展顺利,创新主体中企业的主导性得到强化,高等院校成为我国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地方创新态势良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创新的摇篮。④科技创新基础平台构建完成,实验室、研究设备、先进仪器、研究资源的整合有效进行。⑤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不断优化。关于科技发展、科技创新、科技应用转化等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创新热情,科技创新合作和领域不断扩展。[1]
在全球科技创新加速发展的情况下,我国科技发展承担着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使命。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第二篇第五章第三节和第三篇第十章第二节分别就“农业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工程”进行了强调,并在第六篇第二十七章重点指出要“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该部分从重大科学技术突破、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指出了科技创新工作的三个要点。
“十一五”时期的国家科技发展初步实现了“自主创新,跨越发展”,科技投入大幅增加,2010年我国科研经费总额达到6980亿元;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达到5700万人;基础研究领域和前沿技术研究领域,有重大突破和成就。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增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2/3的项目由企业牵头或参与完成。更多的科研院所走出院校,科技在农业发展、人民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
为了在“十二五”时期有效促进小康社会建设、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等任务的完成,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和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国家制定了“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指出,今后15年,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全国科技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国家未来发展的顶层设计,都把科技创新置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
(二)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发展的现状
“十一五”时期,黑龙江省的科技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黑龙江省以建设创新型龙江为目标,实现了“八个新突破”。[3]
第一,自主创新能力的新突破。重大项目的研究成果在国家和省内重点工程中的作用显著,90多个项目荣获国家奖励,省级奖励分别为特等奖3项、一等奖115项、二等奖580项、三等奖727项,申请专利1万多项。
第二,项目申报的组织化。重视项目申报中的组织作用,强化信息传达、项目动员和项目申报指导。近140个科技项目获得省级重大课题支持,项目资金超过3亿元。在国家级的项目申报方面成绩喜人,全省获得3600多个项目,项目投入近38亿元。创新组织化的方式,实现与国家科技主管部门的直通合作——部省会商机制,共获得资金投入20亿元。
第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新突破。登记科技成果将近1500项,技术创新的应用和转化率超过81%,1600多项技术合同的总成交额将近52亿元,100多项优选的科技成果在全省示范、推广、应用。
第四,产学研合作的新突破。共组建十四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联盟的成员单位来自黑龙江省内和省外,有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总计接近四百家,签约合同的总金额达110亿元。高校系统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走进基层,到企业中进行调研和技术推广,企业接受的技术成果430多项,企业与科研院所达成合作研发项目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