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
2013年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国家保持了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广义民营经济贷款保持平稳增长,个体私营经济贷款扭转了前两年的回落态势,同比增长21。9%,高出各项贷款增速7个百分点。在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和金融创新的推动下,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也明显增多,融资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与此同时,民营经济融资的体制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国务院出台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营银行试点正式破冰,中小企业柜台交易市场初步建立。
未来一个时期,在速度换挡、经济转型加快以及风险上升的背景下,改善民营经济融资环境需要从单纯的政策支持和鼓励,转向重塑政府和所有企业平等的信用关系。要通过尽快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加快构建地方政府规范透明的融资机制以及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创造一个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信用环境,从根本上奠定民营经济融资环境改善的法律和制度基础。
一 民营经济信贷融资基本情况
(一)广义民营经济贷款增长基本平稳,个体私营经济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2013年末,金融机构投向广义民营经济贷款余额[1]为47.3万亿元,同比增长14.4%,较上年末回落0.5个百分点,高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速0.3个百分点;内资民营经济贷款余额为36.2万亿元,同比增长17.5%,较上年末提高0.2个百分点,高出各项贷款增速3.4个百分点;狭义民营经济(个体私营民营经济)贷款余额13.4万亿元,同比增长21.9%,比上年末提高0.7个百分点,高出各项贷款增速7.8个百分点,个体私营经济贷款出现好转,改变了前两年增速回落的态势(见表1、图1)。
表1 2002~2013年各层次民营经济贷款余额情况
图1 2007~2013年民营经济贷款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对照
2013年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国家保持了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废除对民营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释放民间资本的活力。《决定》还提出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鼓励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对民营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资金、税收、用地等方面的支持。在国家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背景下,金融机构加大了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2013年,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累计发放贷款26.3万亿元,同比增加3.2万亿元,增长13.9%,较国有企业货款增速高3.6个百分点。
(二)民营经济贷款所占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
截至2013年末,广义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为65.8%,较上年末提高0.1个百分点;内资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占比为50.4%,较上年末提高1.5个百分点;狭义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占比为18.7%,较上年末提高1.2个百分点(见图2)。
图2 各层次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
(三)民营经济贷款占GDP份额持续上升
2013年,广义民营经济贷款占GDP的份额为83.2%,较上年末提高3.5个百分点。同期,内资和狭义民营经济贷款占GDP的份额分别为63.7%和23.6%,较上年末分别提高4.3和2.4个百分点(见图3)。各层次民营经济贷款占GDP的比重持续上升,表明由于近几年经济增长持续放缓,企业部门去杠杆进程缓慢,民营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在持续下降。
图3 各层次民营经济贷款占GDP的份额
(四)小微企业融资状况持续改善
2013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21万亿元(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2万亿元和1.21万亿元),同比增长14.2%,比同期大型、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3.9和4个百分点,高于各项贷款增速0.1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的29.4%(其中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分别占26.7%和2.7%),较上年末提高0.7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服务业小微企业问卷调查显示:调查企业中认为流动资金充足的占7.5%,认为流动资金平稳的占66.4%,认为流动资金紧张的不足三成。部分小微企业反映存在融资难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自身经营状况不佳。在有融资行为的企业中,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中有23.5%的认为融资困难,经营状况平稳的企业中有35.4%的认为融资困难,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中有71.6%的认为融资困难。
二 民营经济融资的体制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
2013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经济制度作了进一步阐述,进一步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特别强调要在权利平等、规则平等、机会平等的基础上开展竞争。在这一背景下,民营银行试点以及扶持小微企业融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密集出台。
(一)民营银行试点正式破冰
发展民营银行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重大决策,2013年7月5日,国务院发布文件称,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2014年3月,银监会正式公告批准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民营银行试点的正式开展,不仅对丰富金融市场主体、增加竞争性供给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确保不同产权资本在设立银行上具有平等竞争权利,也具有标志性示范效应。未来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等金融安全网的健全,民营银行试点有望逐步扩大。
(二)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力度明显增大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