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2月 |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建设服务型政府,离不开社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积极参与。当下,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区治理主要受政府组织、利益主体、社会环境以及制度失范等因素的影响。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应积极构建现代化的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对自身进行精准定位,千方百计争取有力的社会支持,以及构建完善的服务机制等。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is an important subject of social governance. The construction of service type government,cannot do without the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participate actively in the social governance. At present,the participa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the city community governance is mainly affected by the government organizational factors,interest factors,social factors,and institutional anomie and other factors. To promote the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participate in social governance,should actively construct the modern system of social organizations,accurate positioning of their own social organization,make every attempt to strong social support,as well as the construction of service mechanism,etc.
一 问题的提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政府组织、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这三大主体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在社会治理结构中,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改革开放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得到了大幅提升,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社会组织以其创造性的行动和对社会卓有成效的贡献,特别是在地方政府的社会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受到国内外普遍关注。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作调节、民间主动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开始呈现在人们面前。治理目前已经成为热词,进入最高决策层。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9次提及,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24次使用,并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对于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作用。社会治理创新与服务型政府建设联系在一起,既要通过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服务型政府,也要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创新社会治理。为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协同作用,党和政府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理论界也从不同的视角对此进行了更深层的研讨。
治理与“善治”理论的出现是与现代公共管理方式的转变分不开的。人们把公共管理的出现与行政改革运动联系在一起,把它看作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场全球性行政改革运动的结果。国外众多学者均强有力地证明了公民社会行动与善治结果之间呈正相关。关于治理的理论研究,他们主要从治理的起源、治理的经典意义、治理理论的主要观点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他们认为国家是不可或缺的,但社会组织可能成为使国家发挥更有效作用的关键所在,在达成公共目标方面作用的思考可能引向一种新的看待和巩固国家的方式,并认为:“‘社会治理’是一种解决冲突的办法,它在一体系中的作用不依赖正式的法律机制。它不同于‘社会控制’,是一种互助的、不断发展的体制。而‘社会控制’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模式,其中,少数人控制着极少变化的社会规范。”[1]治理是对国家和市场手段的补充,在社会资源配置中不仅存在国家的失效和市场的失效,也存在着治理失效的可能。因此,对关于如何克服治理的失效、如何使治理更加有效等的研究进行了深入阐述,并提出了善治的理念。关于治理的实践研究,他们基于公民社会的视角,结合具体实际案例,如芬兰、瑞典、新西兰、日本等,对公民社会与治理进行了深入探讨。总之,国外关于治理和善治的研究涉及层面广,大多采用质性研究的方法,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都有很强的参考价值,研究成果可资借鉴。
国内学界已对我国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区治理做了大量研究。国内对这方面的研究多见于政治学、行政学、法学和社会学领域。政治学学者主要关注人们在民主与参与等工具性的层面和政治文明等价值层面上来认识公共管理所实现的政治发展,重点考虑社会组织的政治参与或政策参与;行政学学者主要关注社会组织如何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伙伴关系,出发点是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法学学者主要关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合法性及相关法规制度层面的探讨,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合法性及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相关政策建议;而社会学的视野中,公共管理是社会组织形式、社会治理结构变革带来的以社会自治为基本内容的新型社会治理方式,基于社会发展和社会建设,从社会组织的功能以及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等角度进行探讨。如郑杭生[2]认为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在承担治理的工作中社会组织成为共识的创造者、冲突的调停者、利益的仲裁者和服务的提供者。而更多的学者如李强[3]、廖鸿、田维亚、石国亮等[4]以具体城市为例研究了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影响因素并提供了政策建议。
总之,这些研究对社会发展和社会建设中,社会组织在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许多现实问题和表层现象的学理性分析非常深刻而到位,对于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