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5年02月 |
福建文化消费增长目标暨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检测:1993~2013年历年均增值实际测算为第12位;2013~2020年支柱性产业目标测算为第14位;消除负相关目标测算为第21位;最佳比值目标测算为第13位;最小城乡比目标测算为第18位;弥合城乡比目标测算为第12位;城乡无差距目标测算为第6位。
The evaluated growth targets of cultural consumption and development space of cultural industry in Fujian are as follows:in the ranking of the actual growth among various provinces from 1993 to 2013,Fujian is the 12th in the valued average added value over the years;in the rankings of the targets distance among various provinces from 2013 to 2020,Fujian is the 14th in the growth target valued pillar industry;the 21st in the growth target valued avoiding negative correlation;the 13th in the growth target valued optimal proportion;the 18th in the growth target valued lowest urban-rural ratio;the 12th in the growth target valued closed urban-rural ratio;and the 6th in the growth target valued without urban-rural gap.
一 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及相关方面增长态势
1993~2013年福建城乡文化消费总量和人均值增长态势见图1。1993~2013年,福建城乡文化消费总量由25.04亿元增至443.89亿元,增加418.85亿元,20年间总增长1672.72%,年均增长率15.46%。其中,“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5.22%;“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3.37%;“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3.59%;“十二五”前3年年均增长13.24%。“十二五”前3年年均增速低于“十一五”0.35个百分点,低于“十五”0.13个百分点,低于“九五”1.98个百分点。
图1 福建城乡文化消费总量和人均值增长态势
同期,福建城镇人均文化消费由80.29元增至1568.87元,增加1488.58元,20年间总增长1854.00%,年均增长率16.02%。其中,“九五”期间年均增长22.18%;“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7.21%;“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5.46%;“十二五”前3年年均增长9.94%。“十二五”前3年年均增速低于“十一五”5.52个百分点,低于“十五”7.27个百分点,低于“九五”12.24个百分点。
乡村人均文化消费由79.79元增至592.78元,增加512.99元,20年间总增长642.93%,年均增长率10.55%。其中,“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1.33%;“十五”期间年均增长6.99%;“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5.33%;“十二五”前3年年均增长8.65%。“十二五”前3年年均增速高于“十一五”3.32个百分点,高于“十五”1.66个百分点,低于“九五”2.68个百分点。
福建城镇人均值“九五”年均增长率高于乡村10.85个百分点,城乡差距有所扩大;“十五”年均增长率高于乡村10.22个百分点,城乡差距有所扩大;“十一五”年均增长率高于乡村10.13个百分点,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十二五”前3年年均增长率高于乡村1.29个百分点,城乡差距持续扩大。
二 城乡文化消费需求背景的增长协调性分析
(一)民生基础系数检测
1993~2013年福建城乡人均收入、人均产值及其比值和收入城乡比变动态势见图2。
图2 福建城乡人均收入、人均产值及其比值和收入城乡比变动态势
1993~2013年,福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4.07%,人均产值年均增长14.97%,高于居民收入增速0.90个百分点。20年间,福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人均产值比例值的最高(最佳)值为1993年的46.50%,最低值为2010年的37.17%。逐年考察,除了1995~1997年、2000~2002年、2011~2013年出现上升以外,其他年份福建城乡此项比值逐步下降,总体由1993年的46.50%降低至2013年的39.75%,处于31个省域里的第19位。民生基础系数呈现降低趋势,意味着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程度逐渐降低。
1993~2013年,福建乡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1.76%,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2.66%,高于乡村增速0.90个百分点。20年间,福建人均收入城乡比的最小(最佳)值为1996年的2.0754,最大值为2010年的2.9328。逐年考察,除了1994~1996年、1998年、2007年、2011~2013年出现缩减以外,其他年份福建此项城乡比逐步扩增,总体由1993年的2.3455扩大至2013年的2.7554,处于31个省域里的第16位。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呈现扩增趋势,意味着在民生基础层面城乡之间“共享发展成果”的程度有所降低。
由此推演出若干假定测算:(1)如果福建城乡人均收入与人均产值比保持1993年最佳水平,那么2013年城乡人均收入应为26903.24元;(2)如果在最佳比值基础上再保持1996年人均收入最小城乡比,那么城乡人均收入应为28609.62元;(3)如果进一步弥合城乡比实现均等,那么城乡人均收入应为36045.78元。
(二)民生消费系数检测
1993~2013年福建城乡人均非文消费、人均收入及其比值和非文城乡比变动态势见图3。
图3 福建城乡人均非文消费、人均收入及其比值和非文城乡比变动态势
1993~2013年,福建城乡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12.53%,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4.07%,高于人均非文消费增速1.54个百分点。20年间,福建城乡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占人均收入比的最高值为1994年的84.03%,最低(最佳)值为2013年的61.56%。逐年考察,除了1994年、2000年、2003年、2006年出现回升以外,其他年份福建城乡此项比值逐步下降,总体由1993年的80.77%降低至2013年的61.56%,处于31个省域里的第11位。民生消费系数呈现降低趋势,即“必需消费”之外的余钱占收入比重增高,意味着从“基本小康”到“全面小康”建设的民生效应日益得以显现。
1993~2013年,福建乡村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10.70%,城镇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11.09%,高于乡村增速0.39个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