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12月 |
2008~2012年,江苏省太仓市进行了由点到面的“政社互动”改革试点。根据相关文献资料和实地调查情况,可将“政社互动”改革试点的总体情况概述于下。
一 确定改革的基本方向
2008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要求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正确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严禁干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不得要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依法应当由政府及其部门履行的职责”。[1]《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颁布后,太仓市政府法制办和民政局即开始研究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涉及的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如何提高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二是如何合理有效地整合农村资源;三是如何改变市、乡政府的行政管理模式,并聘请苏州大学的金太军教授带领研究团队参与相关问题的研究。
借《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的机会(2008年11月4日,苏州市在太仓市沙溪镇太星村召开了“苏州市纪念《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大会暨太仓市村民自治现场会”),[2]太仓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11月4日召开了“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主题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司长李建、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王金华、[3]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广忠、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耀东、苏州市政府法治办主任胡伟华、苏州市民政局局长林超、太仓市委副书记宋建军、太仓市副市长盛蕾等出席了会议。这次主题研讨会,标志着太仓市的“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后来简称为“政社互动”)的课题研究正式开题。[4]
太仓市还于2008年11月正式成立了“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课题研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表1-1),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
表1-1 太仓市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课题研究领导小组成员表*
课题研究领导小组邀请金太军教授为课题组组长,带领研究团队在太仓市开展问卷调查、入户访谈等。2009年3月9日,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在市民政局召开“政府行政管理与基础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课题论证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剑锋及副市长周文彬等出席会议,金太军教授对课题的调研情况及调查报告的内容作了介绍,并就课题研究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作了补充说明。[5]苏州大学课题组的《夯实和谐(共治)太仓基础,创新城乡治理模式——基于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视角的调查报告》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太仓市的主要做法及其成效,二是群众自治与政府行政的衔接和互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对策建议。课题组建议太仓市在经济发展与民主自治方面以重构政府经济职能为基本对策,以规范政府行为为配套对策;在利益结合与民主自治方面重点进行群众自治组织的独立性培育和相关制度创新,培育基层群众的民主素质,并明确列出了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在管理体制创新方面应逐步弱化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服务站,在农村建立社区工作站并逐步撤并乡镇;在绩效考核制度创新方面应建立360度的政府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并建立多元考核主体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绩效考核制度。
在苏州大学调查报告的基础上,2009年5月12日太仓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互动衔接机制的意见》(太政发〔2009〕42号)。[6]《意见》就增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提出了七条要求:一是强化自治组织建设;二是增强群众自治意识;三是扩大群众自治范围,积极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四是完善群众自治制度;五是促进社区组织发展;六是支持村级经济建设;七是加快新农村建设。《意见》对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基层群众自治权利提出了五条要求:一是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市级机构、乡镇机构改革;二是完善工作指导方式;三是规范协助管理行为,对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