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3月 |
一 科普教育基地概述
科普教育基地是国家科普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普教育基地主要指依托教学、科研、生产和服务等机构,具有特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由相关机构命名,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的场馆、设施或场所。主要包括文化馆、青少年宫等文化、教育类场馆;动植物园、海洋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等社会公共场所;科研机构和大学面向公众开放的实验室、陈列室或科研中心、天文台、气象台、野外观测站等;企业、农村等面向公众开放的生产设施(或流程)、科技园区、展览馆等;其他向公众开放的具备科普展教功能的机构、场所或设施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科学文化的快速发展,科普教育基地对我国的科普事业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促进作用。
(一)科普教育基地的功能和特点
科普教育基地是我国科普基础设施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类,它内在地融入国家科普设施之中,同时又扩大了国家科普设施的范围和内涵。科普教育基地是我国在探索整合全社会科普资源道路过程中的产物,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开展科普工作的有效尝试。
科普教育基地主要承担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的媒介和载体的角色。它是适应科普工作的“三化”,即“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而产生的,主要是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因而,科普教育基地首先是属于广义的科普设施的范畴。与科普场馆等科普载体一样,科普教育基地同样需要科普场地场馆设施、科普财力、科普机构人力资源及科普传媒网络的支撑。我国的科普教育基地设立主体呈多元化局面,既有由国家政府部门设立的,也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还有个人建立的科普基地。尽管设立主体不同,但它们都不以盈利性为方向。其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均面向社会公众,以公益性为目的,主要是常年或经常从事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1.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
与其他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一样,我国对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有严格的要求,一般来说,科普教育基地需要具有组织、场地、经费等科普资源、专业人员、管理和科普服务能力等一系列基本条件。在组织层面,一般要求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并具有相关的日常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在科普服务能力上,一般要求其具备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条件与设施,包括科普展厅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有主题明确的科普内容等;在专业人员上,要求其具有专兼职负责讲解、接待和活动辅导的工作人员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在经费保障上,一般要求科普教育基地能够将科普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并保证科普活动正常开展和科普经费逐年增加。此外,对科普教育基地的开放制度(如基地的开放时间、活动内容、优惠办法、接待办法)及宣传介绍制度(宣传、展示科普教育基地整体情况和科普内容的网站或网页)等方面也有基本要求,确保了基地与其他科普设施一样,能不断更新内容和向社会及时公开相关科普活动的开展情况。
2.科普教育基地的功能和作用
科普教育基地是我国开展科普工作的重要载体之一。科普教育基地设立灵活、形式多样、层次丰富、覆盖面广,能够利用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科普工作,开展科普教育,使我国科普工作走向社会化和群众化。科普教育基地的建立,不仅从舆论宣传上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而且在基地中受到寓教于乐、生动形象的科普教育,这对唤起广大公众的科普意识,激发公众广泛参与的愿望和热情,起到了独到的作用。此外,大量社会科普资源通过科普教育基地的形式参与科普事业,能够拓宽我国科普工作的思路,大大推动了我国科普工作的方式方法、形式内容、渠道途径等方面的创新。一方面,设立科普教育基地,改变了我国传统科普工作局限于各级科协、学会组织网络中的局面,使全社会各行业、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科普资源的共享成为可能。另一方面,科普教育基地的设立能够提高全社会科普工作的主动性。总结我国科普教育基地兴起与发展的历史实践,可以看出科普教育基地取得比较好的科普效果。由于科普教育基地具有体现自身特色、适合国情特点的资源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