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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设中国边境旅游自由贸易区的初步研究

    作者:张金山 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摘要: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新一届政府施政的主旋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伴随着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试点建设以及“一路一带”战略的实施,预示着中国的对外开放水平已经步入以自由贸易区为代表的新时代。边境城市充分发挥在旅游方面的优势,大力削减跨境旅游服务贸易壁垒,通过实施互免旅游签证、货币自由换汇、车辆自由通行、货物自由流通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建设以旅游为切入口的自由贸易区,对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水平,缩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具有重要意义。

    Abstract:

    Currently,reform deepening and wider opening is the main theme of the new government’s policy. The Communique of the Third Plenary of 18th CPC Central Committee proposed to accelera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Free Trade Area strategy. The pilot construction of Shanghai Free Trade Zone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One Belt and One Road” strategy indicate that China’s opening-up has entered a new era represented by free trade areas construction. To give full play to border cities’ advantages in tourism development,reduce barriers to cross-border tourism services and trade,implement special policies such as mutual exemption of tourist visa,free currency swap,free passage of motor vehicles,free flow of goods,would be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expand the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 and narrow the gap between the eastern and western regions.

    面对复杂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新一届政府做出改革是中国发展最大红利的判断,而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成为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要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坚持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2013年8月,上海自由贸易区经国务院批准正式设立。继上海自贸区正式获批之后,全国多地涌现起申报自贸区的热潮。目前沿海、中部、沿边的十余个地方纷纷把申报自贸区列为重点工作。[1]2013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出席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提出要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2014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访韩国期间提出要加快中韩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程。同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的《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提出,已经取得的经验需要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一系列自由贸易区建设将会对现有的开放格局构成重大影响。

    在加快自贸区建设的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还提出要加快沿边开放步伐,允许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中国有14个陆上邻国,陆地边界线总长度达2.2万多公里,是世界上陆地边界线最长的国家。[2]边境地区旅游资源丰富、异域风情浓郁、民族风情浓厚,依托边境城市和口岸发展的出入境旅游对国内外旅游者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在国家大力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战略机遇期,充分发挥边境地区的旅游吸引力,推动以旅游服务贸易为切入口的自由贸易区建设,对于扩大边境地区的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一 自由贸易区概述

    (一)自由贸易区的概念

    自由贸易区包括两类概念,一类为FTA(Free Trade Area),一类为FTZ(Free Trade Zone),这两类自由贸易区存在较大区别,但都属于中文翻译的自由贸易区的范畴。

    FTA源于世界贸易组织(WTO)有关“自由贸易区”的规定。1947年10月签订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提出,“自由贸易区应理解为由两个和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所组成的一个对这些组成领土的产品的贸易,实质上已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的集团”。其特点是由两个或多个经济体组成集团,集团成员相互之间实质上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但又各自独立保留自己的对外贸易政策。其中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及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典型代表。

    FTZ源于世界海关组织1974年9月制定并正式生效的《京都公约——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根据《京都公约》,“‘自由区’是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其特点是一个关境内的一小块区域,是单个主权国家(地区)的行为,一般需要进行围网隔离,且对境外入区货物的关税实施免税或保税,而不是降低关税。其中以许多国家建设的自由港、自由贸易区为代表。中国建设的系列海关特殊监管区大多隶属《京都条约》界定的自由贸易区的范畴。

    (二)自由贸易区的发展

    自由贸易区是由自由港发展而来的,通常设在港口的港区或邻近港口的地区。世界上最早的自由港是1547年在意大利设立的热内亚湾里窝那自由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已有1200多个自由贸易区,其中15个发达国家设立了425个,占35.4%;67个发展中国家共设立775个,占65.6%。[3]目前,中国已经建设的第一类自由贸易区(FTA)主要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在建设的上海自由贸易区属于第二类自由贸易区(FTZ)。同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先后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以及综合保税区等若干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目前,中国已建设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包含港、澳、台地区)130个,其中保税区15个、出口加工区57个、保税物流园区9个、保税港区14个、[4]综合保税区35个。[5]从区位布局情况来看,这些海关特殊监管区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仅有的一些海关特殊监管区,在政策优惠方面与东部地区也存有很大差距。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设立的系列海关特殊监管区,随着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需要,其在功能定位、区位布局、政策、产业发展等方面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中。其未来的发展应该向着与国际惯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