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
自贸试验区建立以来,在金融改革开放与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成效主要体现在新型金融机构加速集聚、相关法律制度初步形成、资本账户管制稳步开放、跨境投融资汇兑便利化、人民币跨境使用途径快速拓展、利率市场化取得突破等方面,不仅对自贸试验区内外的实体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示范效应奠定了基础。与国家战略要求及国际竞争环境相比,目前仍需要在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创新人才管理制度、探索开放资本项目管制、调整现有法律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加以探索。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China(Shanghai)Pilot Free Trade Zone,China has mad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in the reform and opening of financial area. This mainly embodied by acceleration of the new financial institutions’ gathering speed,improvement of relevant legal system,steadily opening up of the initial formation of capital account controls,facilitation of cross-border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exchange,rapidly expand of usage of cross-border RMB,breakthrough of the interest rate market and so on. Which not only plays a positive role for the entity economy development both internal and external of free trade test area,but also do help to the formation of demonstration effect. Compared with the national strategic requirements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environment,China still try to improve the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innovation and talent management system,the exploration of open capital project control,adjust the existing legal system at present.
设立自贸试验区是中央在对国际国内形势进行总体判断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中央的战略要求,在28.78平方公里的面积上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就是要使这里成为我国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成为新时期我国经济升级发展新的“发动机”和对外开放的“新标杆”。通过开放倒逼改革,形成我国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新路径。自2013年9月29日正式挂牌运作以来,自贸试验区在金融开放的制度探索取得了宝贵的成绩,这为进一步的金融改革开放和其他省市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条件。
一 “开放倒逼改革”:自贸试验区重在制度探索
近两年,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了明显的转型特点,经济增速有所下降、驱动要素有所转变,同时也面临着国际竞争环境的严峻挑战。尤其是以美、欧等西方发达经济体所发起的一系列国际投资与服务贸易新规则正在逐渐主导国际投资贸易新体系,主要涉及《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TTI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P)等多边协议,以及主要发达经济体之间签订的各种双边投资协定(BIT)等。其最大的挑战就是通过设立投资市场准入的“美、欧版高标准”,对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在迈入新的全球贸易与投资规则体系之前设立一道“高门槛”。这些新的协议的设立将致力于重构全球服务贸易新体系并努力维持已有衰落迹象的美元等西方货币为核心的全球金融系统。
由于新的规则对双边和多边金融领域的开放性要求很高,这将对中国加快金融改革开放带来极为严峻的挑战。如果错失了加入新规则谈判的时机,我国将可能面临在新国际贸易体系中被边缘化的危险。
进一步从国内金融改革情况看,经过30余年的改革探索,整体已经步入了“深水区”,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金融市场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一系列重要领域都亟待破题,而每推进一步都会涉及多方面利益群体的既有分配格局。通过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深入推进关键领域的金融开放是非常有效、切实可行的推进路径,其实质就是利用更大限度上的开放与融入国际金融体系,来倒逼国内金融领域的各项改革。因此,金融开放在自贸区总体框架中被赋予了重任,同时也是各方最期待有实质性推进的领域之一,正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所提出的,在金融服务等6大领域扩大开放,“经过两至三年的改革试验,把上海自贸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推进路径上,也体现了从对外开放到国内改革,从局部开放、协同推进到逐步的全面开放,从试点探索到全面复制、推广等特点。
二 金融资源快速集聚:自贸试验区运行以来成效显著
(一)金融机构集聚情况
作为国家重大战略布局,自贸试验区建设伊始就吸引了来自全球金融业的目光。同时,自贸区的金融发展也离不开一定数量有规模、有影响的金融机构的支撑,要通过业务探索推动自贸区金融创新的不断开展。2013年9月29日,在自贸试验区正式启动之时,就有11家金融机构首批落地,包括8家中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2家外资银行(星展银行、花旗银行)、1家融资租赁公司(交银租赁)等。
在自贸试验区成立近一年的时间内,与实体企业争相涌入区内的高涨热情相似,国内外的各类金融机构始终呈现了纷至沓来的集聚趋势。根据上海银监局发布的信息,截止到2014年9月29日,自贸试验区内已累计有43家银行业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获批设立了49家营业性网点,这些金融机构的行业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营业性网点数量与结构
除了这些营业性金融机构网点之外,更具有影响力和凝聚力的一批金融市场平台机构在筹划、落户的进程之中。这些机构主要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已挂牌成立)、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进程中)、上海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筹建中),以及拟新设增设交易场所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清算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机构。
(二)金融机构集聚的主要特点
进一步从入驻的金融机构网点结构看,主要特点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