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
浦东作为全国第一个国务院批准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新时期国家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上海在更高起点、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进行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的主要地区。根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对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被列为常委会重点监督项目之一。本课题通过评估《决定》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贯彻《决定》对于转变政府职能的落实情况,通过评估起到促进浦东新区为全市深化改革和扩大开发探索新思路、新途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试点经验的作用。
As the first pilot zone for overall reform approved by the State Council,Pudong New District is located the main region for Shanghai to carry out the institution innovation and test rights on a higher start-point,a broader range and a higher level. According to the main points of standing committee of shanghai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to inspect the promotion and safeguard of the overall reform is the main task of the committee. This report focuses on the inspection of the governmental function transformation by evaluati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rresponding policies,and explores new thinking and approach for the whole city to advance the reforms by evaluation in order to play a part in the formation of experiences,reproducible and applicable.
上海浦东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缩影,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特殊地位和战略意义,其每一步改革发展都备受外界关注。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新时期国家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上海在更高起点、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进行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的重大机遇。《上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07年实施以来,对落实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支持、促进、引导和规范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为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突破体制性障碍和先行先试提供法制保障都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已进入第10个年头。市政府和浦东新区先后制订和实施了三轮“三年行动计划”,滚动推出了200多项改革任务,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迈出了实实在在的改革步伐。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对本市贯彻实施《决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被列为常委会重点监督项目之一。本课题组受市人大法制委委托,旨在评估《决定》的落实情况,聚焦浦东能突破、上海能推广、全国能借鉴的重点改革事项,结合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检查贯彻《决定》对于转变政府职能的落实情况,通过本次评估,总结提炼改革成果,宣传推广改革经验,积极营造改革氛围,促进浦东新区为本市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发探索新思路、新途径,从而在全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一 评估工作的实施步骤及思路
评估工作主要对《决定》中转变政府职能情况从大部门制改革、区域管理体制、简政放权改革、行政审批流程、监管体制优化、权力公开透明、社会组织培养、基层治理机制等8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总结《决定》实施以来市政府和浦东新区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的重大举措和改革措施。市政府和浦东新区根据《决定》授权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其实施和备案情况,以及浦东新区在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经济运行方式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决定》,加快推进和更好地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目标是构建从事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责任政府,注重制度环境建设和改造的服务政府以及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围绕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关系,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体制、提高效能,打造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此,课题组根据《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构建了《决定》实施情况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为本市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之转变政府职能水平;二级指标为大部门制改革、区域管理体制、简政放权改革、行政审批流程、监管体制优化、权力公开透明、社会组织培养、基层治理机制等8项内容,见图1;三级指标为相应二级指标的进一步细化和分解。经统计,本课题所设计的指标体系有一级指标1项,二级指标有8项,三级指标有33项(见表1)。
图1 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评估二级指标
表1 《决定》实施情况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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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转变政府职能中已推进的实施事项梳理
政府自身改革是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浦东新区以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为主线,以“转职能、提效能、提高透明度”为重点,确定了梳理优化政府职能基本原则:凡市场和社会组织能够发挥作用的方面,政府的管理职能应逐步弱化;凡政府能够事后监管的事项,政府的管理职能应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化;凡政府必须事前审批的事项,应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按照这个原则,浦东新区要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打造小政府、效能政府、服务型政府。课题组通过调研、分析、研究,梳理出浦东新区转变政府职能已推进实施事项134项,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浦东新区转变政府职能已推进实施事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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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转变政府职能特点分析
(一)单一年度事项与跨年度事项比较:阶段性工作和持续性工作相结合
2007年至2014年5月底,浦东新区已完成政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