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3月 |
在新型城镇化中让文物活起来,意味着管理方式要创新——通过改善管理,使文物能更全面地参与城镇化进程,能更大地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而国家的全面深化改革背景,意味着以往管理中的有空白、不配套和不精细等问题都需要得到制度层面的弥补。这些制度缺陷或制度建设不足,涉及事业发展的许多方面[1]。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必须确定优先序、抓大放小。只有这样,才能使改革的正能量及时体现出来。那么,哪些制度重要呢?显然,行业发展的方方面面都要涉及的、影响核心资源使用方式的制度就是重要的。这些方面的制度改革就是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当务之急。全域性影响行业发展并在核心资源的使用方式和效率上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制度,可归为三类:①管人的制度;②管钱的制度;③管权的制度。据此,在2014年的蓝皮书中,我们确定文物系统的年度考核评价制度、文物系统的资金机制、文物保护单位的权属确定工作机制作为研究对象,以为相关管理部门对这些制度在“十三五”期间的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前瞻性思路[2]。
1 构建文物系统的年度考核评价制度
年度考核是所有单位和行业都应必备的管理手段,与评估定级和专项工作检查等,共同形成激励机制。但如何确定合理可行的考核体系并构建相关激励机制,是文物系统多年来进展不大而其他行业已有不少创新的领域。
合理的考核体系应推动管理工作拓展分类管理、精准管理的深度,使良莠易辨、奖惩分明。只有这样,才能因岗制宜,形成日常工作的压力和动力。这套考核体系,也能基本套用于重大项目,且稍经改造就能按照分工方案和进度要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到各部门,把压力传递到所有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压力的工作格局。从可行性而言,这样的考核体系还必须可操作、能控制、易考量。
一般的工作评价体系,大体包括考核项目、考核方法、考核标准、考核组织机构和考核结果应用五个方面的内容(见表技1-1)。其中,考核项目是基础性的。考核项目指标化后,通常都能达到“指标就是指挥棒”的效果。如果某方面工作没有体现为指标或指标不易考核,这方面工作在现实中就容易被虚与委蛇。而且,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及其工作流程只是一个基础,还需要建立配套的目标责任制、工作奖惩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联动制,才可能真正达到使日常工作实现精细化管理的目的。例如,每年的考核情况除进行通报外,对评为良好以上等次的单位,要在评估范围的最高级别会议上(如省级的考核结果在全省文物局长会议上)给予表彰、奖励;对一般和较差等次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向主持考评的单位写出书面报告,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表技1-1 日常考核体系的主要内容
从文物系统“十一五”以来的情况看,这些常规考核的套路基本相同,变化之处在于指标的设置和考核结果的应用相关工作机制上。在构建年度考核制度上,有些地方的实践效果是不错的。例如,从2011年起,山西省文物局根据全省文博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考核指标体系。2012年的年度考核,由山西省文物局领导带队对全省11个市文物局和14个直属单位进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在这种考核中,各单位完成年度目标的情况易于从指标中体现,且如果地方文物部门领导“公关”得力,还可能使文物部门获得地方主要领导的支持,从而带动整个文物系统的发展条件获得巨大改善。如山西省晋城市文物部门做好了考核相关文章,经过协调,促使市委书记亲自率领有关部门领导在市博物馆现场办公,并决定投入数千万元巨资对该市博物馆进行整体提升;该市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投入从2012年的180万元,跨越式增长到2013年的700万元。
但也必须看到,这种年度考核的内容并非年年因袭,而要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确定不同的考核重点,且常常包括上级交办的任务。如浙江省文物局把国家的博物馆评估定级考核列为下一年的责任考核目标(2006年6月,浙江省文物局把这项工作列为2007年度重点工作),并设置了考核指标,列入2007年的绩效考核体系中。
通过表技1-2与表技1-1的对比,可以发现日常考核体系的主要内容与文物系统已经有的一些考核对应性很高。但文物系统存在的不足仍然可以看出来:①文物系统的考核指标设置对文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