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2月 |
本章从生育水平和生育模式入手对育龄妇女生育情况进行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发生了根本转变,妇女生育水平经历了高位震荡—持续下降—低位徘徊等三个阶段。采用活产子女法和年龄结构法对妇女生育水平进行估算的结果表明,当前我国总体生育水平既不像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2以下那么低,也没有国家人口计生委给出的1。8左右那么高,实际生育水平应在1。5左右。与生育水平下降相对应,妇女生育模式也发生了根本转变,根据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1982年以来,妇女峰值生育年龄逐渐降低,平均生育年龄呈上升趋势,平均生育间隔明显增加,表明育龄妇女生育存在明显的少胎、晚育特征。妇女生育水平还突出地表现出地区差异,各县市生育水平与人口密度和经济发达程度负相关,生育率较高区域主要分布在西南和西北地区,中东部地区妇女一般生育率普遍在40‰以下。对生育水平区域差异的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进行分析表明,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对生育水平的影响最大,其后依次是非农业户籍人口比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少数民族人口比重,而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影响程度则比其他三个变量高出一倍以上。
关键词: |
第一节 妇女生育水平历史变动趋势
一 基于统计资料的分析
(一)总体变化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妇女生育水平发生了巨大变化,总和生育率从1949年的6.14降至2010年的1.18,下降了将近80%,平均每名妇女终身生育孩子数从多于6个下降至不足1.2个。根据全国历次人口普查数据和人口统计资料,中国妇女生育水平变动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图3-1):
图3-1 中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变动趋势(1949~2009年)
一是高位震荡阶段(1949~1970年)。新中国成立,百废待兴,经济社会条件和群众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改善,除城镇少数妇女的生育水平有所下降外,大部分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有增无减,终身生育(活产)6~7个孩子,妇女从进入婚育年龄到退出生育年龄的30多年时间里,基本处在周而复始的“怀孕—分娩—哺乳”循环中,现实生活中的侄子比叔叔年长的现象较为常见。在这21年的时间里,除1959~1961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而短期快速降至5.0以下外,其他年份的平均妇女总和生育率均处于6.0以上,高位震荡波动,1963年由于补偿性生育达到了7.5的历史最高水平。由于这一时期的婴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中国出现了两次人口增长高峰。
二是持续下降阶段(1971~1990年)。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政府开始倡导计划生育,妇女生育水平迅速下降,其中,1971~1980年期间下降最快,1971年时的总和生育率为5.44,到1980年降至2.24,首次逼近更替水平。之后的十年时间里,总和生育率始终保持在2.2~2.9之间窄幅波动,如果把发达国家在20世纪后半期出现的妇女生育率达到更替水平视为现代人口现象的话,那么,我国妇女生育水平在1981~1990年的变动是全面向现代生育模式转变的准备阶段。
三是低位徘徊阶段(1991年至今)。1990年以来,中国政府全面加大了计划生育工作力度,工作方式也有了很大转变,在实行“三为主”的基础上,推广计划生育“三结合”,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两个转变,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并在全国推广。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加快,人们传统生育观念有了很大转变,这对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下降产生深入持久影响。此阶段的最大特点是妇女总和生育率缓慢下降,并始终处于更替水平之下运行,从1991年的2.01降至2010年的1.18,继1971~1990年总和生育率下降一半之后,再一次减半,全面实现向现代生育模式转变,稳步进入低生育率水平时代。
与生育水平下降相对应,生育模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1970年之前,妇女生育状态为“早、密、多”传统型,之后逐渐向“晚、稀、少”现代型转变,生育率曲线由宽峰、多峰型转变为单峰、窄峰型[1]。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妇女生育模式继续发生变化,但变化幅度明显变小。其主要表现是城市家庭以生育一孩为主,农村生育二孩家庭占比较大。如果以妇女平均生育年龄为指标进行衡量,在生育率下降过程中,妇女平均生育年龄总体变动趋势表现出一定阶段性,且城乡变动趋势基本与总体保持一致(表3-1)。
表3-1 部分年份全国育龄妇女分城乡平均生育年龄
第一阶段是1982~1995年,主要特征是平均生育年龄提前,全国总体平均生育年龄呈降低趋势,从1982年的28.0岁降至1995年的25.22岁,平均每年下降0.21岁,其中尤以1982~1988年下降最快,年均下降0.33岁;第二阶段是1995~2010年,主要特征是平均生育年龄推迟,平均生育年龄呈上升趋势,从1995年的25.22岁增至2010年的27.96岁,年均上升0.18岁。
平均生育年龄提前或推迟的原因,在1995年之前,主要受到两个因素影响,一是妇女初婚年龄提前导致初育和再育年龄提前,低龄生育妇女人数增加,平均生育年龄随之提前;二是多孩生育水平降低,多孩生育一般为高年龄生育,对平均生育年龄的提前具有直接影响,这可以由生育率快速下降验证。而1995年之后的平均生育年龄升高,是生育年龄发生实质性推迟的结果,其主要原因在于随着妇女受教育程度提高,从事工资性收入工作的机会增多,人们生育观念发生根本性转变,从而使得妇女初婚初育年龄提高和胎次生育间隔延长。
综上所述,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这种转变不仅表现在妇女生育水平大幅下降并持续保持在更替水平之下,人们生育观念也发生彻底转变,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妇女平均生育年龄提高,生育意愿降低,多孩生育水平下降,这些变化可在